- 1人献供物为1平安祭,若是从2牛群中献的,无论是公是母,必用3没有残疾的献在耶和华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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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平安祭表征基督是我们与神之间的平安,使我们能在交通和喜乐中与神并与人一同享受基督(民十10,申二七7)。平安祭主要应验于我们在主的筵席上擘饼记念主以享受基督,并将基督献给父以敬拜父(太二六26~30)。平安祭含示与三一神的交通,包括对三一神的享受,由路十五23~24的肥牛犊所例证,这肥牛犊乃是接纳的父亲(神)与归回的浪子(罪人)之间平安的享受。
平安祭乃是主的筵席在旧约里的预表。信徒在主的筵席上享受基督作他们的平安祭,使他们与神并彼此有交通。这平安祭的享受,是燔祭、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所带来的结果(5与注)。我们享受基督作这四种祭,其结果就是享受基督作我们的平安祭,使我们与神并与同作信徒者有交通。见3注1。
注2:
平安祭可以取自牛群或羊群中不同的牲畜,可以是公的或母的。不同种类的平安祭,表征献祭者对基督的享受有不同的光景。在此,公的表征献祭者对基督的享受较强,母的表征献祭者对基督的享受较弱(参彼前三7)。参7注1。
注3:
作我们平安祭的基督,是没有残疾,就是没有罪和过犯的(来九14,彼前一19,林后五21,来四15)。
- 2他要1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2会幕门口;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3血洒在坛的四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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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一4注1。8、13节者同。
注2:
见一3注3。
注3:
把平安祭的血洒在坛的四边(2,8,13),就是献祭者站立之处,指明血是为着使献祭者的良心有平安,使他确信他的罪已经洗净了(来九14下)。
- 3那人要从平安祭的祭牲中,将火祭献给1耶和华。盖2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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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作平安祭的基督乃是为着五方的交通和享受:神、供职的祭司、所有的祭司(祭司体系、)献祭者、以及洁净的会众。供物的脂油和内脏是神的分(3~5);作为举祭的四种饼和右腿是供职之祭司的分(七14,32~34);作为摇祭的胸是为着所有的祭司(七30~31,34);供物的肉是献祭者的分(七15~18);祭牲剩下的肉在洁净的条件下,是为着所有的会众(七19~21)。在新约里,没有圣品阶级,也没有平信徒(见启二6注1)。因此,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该是供职的祭司、祭司团、献祭者和会众。
注2:
脂油表征基督内里的丰富,就是生命的丰盛,照祂的荣耀使神满足;内脏表征基督向着神之内里所是的柔顺、微小与宝贵(参腓一8,约七3~18与注),使神满足;这只能给神领略并监赏(太十一27上)。平安祭的脂油和内脏要焚烧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3~5,9~11,14~16),表征神应当是首先的享受者,享受平安祭第一、上好的部分。
- 4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连着腰子的网子,都要取下。
- 5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1燔祭上,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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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平安祭是基于神对燔祭的满足(六12)。按照一1~六7所陈明各种祭的次序,平安祭也是神与人对素祭享受的结果。我们若要实际且天天享受基督作平安,就必须先以祂为我们的燔祭使神满足,然后我们必须吃祂作素祭,享受祂作我们的食物。
按照六8~七38各种祭的次序,平安祭也是基于赎罪祭和赎愆祭。当我们罪性和罪愆的问题,因基督作赎罪祭和赎愆祭得着解决,并且当神与我们都因基督作燔祭和素祭而得着满足时,我们就能将基督当作平安祭献给神,使我们在平安中彼此享受。见七37与注2。
- 6人向耶和华献供物为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取的,无论是公是母,必用没有残疾的。
- 7若献一只1羊羔为供物,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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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羊羔表征献祭者享受基督的完全与美丽;山羊(12)表征献祭者对基督的完全与美丽享受不多,乃是享受祂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 8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四边。
- 9那人要从平安祭的祭牲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祭牲的脂油,靠近脊骨处取下的整条肥尾巴,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 10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连着腰子的网子,都要取下。
- 11祭司要把这些1烧在坛上;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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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这表征平安祭乃是一种燔祭(一9,13,17),作神的食物,使祂得着满足和享受。
- 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华面前献上。
- 13他要按手在山羊头上,宰于会幕前;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四边。
- 14那人要从这祭牲中,将供物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
- 15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与肝上连着腰子的网子,都要取下。
- 16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之怡爽香气的火祭;所有的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 17在你们一切的住处,1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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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脂油不可吃,表征基督上好的部分乃是为着神的满足。血不可吃,表征基督为着救赎我们所流的血,完全满足神公义、圣别、荣耀的要求(见创三24注1)。因此,在宇宙中唯有耶稣的血是信徒可吃的(约六53~56与54注2)。吃任何别的血,都是把基督的血当作俗物(参来十29与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