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本节的救赎,乃是指向基督所完成的救赎。按照神的公义,祂原该在亚当堕落之后,立即审判天地。然而,神为要完成祂的定旨,在人中间得着居所,就将宇宙置于基督的救赎之下;在神永远的眼光里,这救赎在创立世界以前已经预定了(彼前一19~20与20注1,来二9与注3)。因此,神有自由保全宇宙或者审判并毁灭宇宙。今天,神延展祂的怜悯,在基督的救赎之下看待所有的世人,使他们有机会悔改并接受祂的救赎(参约三18)。法老和埃及人拒绝神所命定的救赎,因而使自己暴露在神的审判之下(参约壹二2与注2)。因着神用基督的救赎遮盖以色列人,神的审判就不触及他们(十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