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出埃及记描述耶和华与法老之间十二次的冲突(五1~十一10,十二29~36)。神的子民已经堕落到法老霸占下属世的生活中。神的愿望是要祂的子民在地上作祂的居所;然而,神的子民若没有从世界被救出来,并分别归神,这愿望就无法实现。神与法老十二次冲突的目的,乃是要对世界及其掌权者执行祂的审判,并向祂的子民暴露法老霸占之下世界生活的性质、意义和结果,使他们恨恶这生活(参约壹二15~17),逃离这生活,并在神的山被聚集到主那里,领受关于神和神居所的启示(十九1~三四35)。
注2:
法老预表逼迫并霸占神子民的撒但;神对付法老时,告诉他说,祂是耶和华,就是那独一的自有者;是以色列的神,就是那被变化、得胜并君尊之子民的神;也是希伯来人的神(3),就是过河之人的神。见创二4注3,二八13注1,出三18注1。
注3:
向主守节,乃是借着在祂面前享受祂,而以祂所要的敬拜来敬拜祂。这敬拜包含献祭给祂(3,来十三15)。神所要的敬拜,是我们在这敬拜中,享受神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供应,然后在我们对祂的享受中,与祂一同安息(约四24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