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这2麦基洗德,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就是那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迎接他,并给他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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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照基督的工作和职事,本书在本节有一个转,就是从地转到天。从一~六章末了,主要的是启示基督在地上的工作,由亚伦的祭司职分所预表。那一段乃是根基的话。从本节起,揭示基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在天上的职事。这一段是完成的话,给我们看见天上的基督如何在天上的帐幕里尽职事。祂的洗罪,是由亚伦的工作所预表,而祂坐在高处至尊至大者的右边(一3),乃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诗一一○1,4)。亚伦的工作所预表,祂在地上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使我们的罪得赦免。祂在天上宝座上的职事,乃是供应我们,使我们胜过罪。祂的十字架拯救我们脱离埃及,祂的宝座带我们进入迦南。希伯来的信徒已有分于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现今他们必须竭力往前,享受祂在宝座上的职事。
注2:
麦基洗德,意公义王;撒冷王,意平安王(2)。基督是公义王(赛三二1),使万有与神,以及万有彼此的关系都是对的。公义带进平安(赛三二17)。基督是平安王(赛九6),借着公义,带进神与我们之间的平安,在其中尽祂祭司的职任。祂是君王作了祭司,因此祂的祭司职分是君尊的(彼前二9)。
- 2亚伯拉罕也将所得的一切,分了十分之一给他。首先,他的名字翻出来是公义1王;其次,他又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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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章开头有王,末了有神的儿子(28),指明作我们大祭司的基督,是君尊且神圣的。祂的君王职任保持一种满有公义和平安的光景,使祂能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供应给我们,作我们的享受;神儿子的神性使祂成为一位活着且满有生命的大祭司,叫祂能永久继续祂的祭司职任。
- 3他1无父,无母,无族谱,既无时日之始,也无生命之终,乃与神的儿子相似,是永久为祭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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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在创世记里,所有重要的人物都有族谱,唯独麦基洗德没有。在神圣的着作中,圣灵主宰的不记载他时日之始,和他生命之终,使他得以正确的预表基督是那永远的一位,永久作我们的大祭司。这就如约翰福音所陈明的,神的儿子是永远的,没有族谱(约一1);但基督是人子,就有族谱(太一1~17,路三23~38)。
- 4你们要想想,先祖亚伯拉罕把上等掳物中的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1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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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亚伯拉罕献上掳物的十分之一,这事实见证那作基督预表的麦基洗德,是何等尊大。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比利未支派的众祭司更尊大;那些祭司借着先祖亚伯拉罕,也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9),因为亚伯拉罕会见麦基洗德时,他们还在亚伯拉罕的腰中(10)。
- 5那些领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奉命照着律法从百姓,就是从他们的弟兄,收取十分之一,尽管他们的弟兄是从亚伯拉罕腰中出来的;
- 6但那不与他们同谱系的,倒收取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并为那蒙受应许的1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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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麦基洗德给亚伯拉罕祝福,这事实也证明他比亚伯拉罕尊大(7)。
- 7向来都是1卑小的蒙2尊优的祝福,这是一无可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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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低下的。
注2:
或,超越的,更好的。
- 8在这里,收取十分之一的,是必死的人;在那里,却是那被证实为活着的。
- 9并且可以这样说,那收取十分之一的1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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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这如同全人类都在亚当里犯了罪,因为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的腰中(罗五12)。
- 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还在他祖宗的腰中。
- 11这样,借着利未人的祭司职分,若真能使人得完全,(百姓原是根据这职分领受了律法,)又何需另外兴起一位1祭司,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着亚伦的等次来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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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书是以天上的基督为中心,而关于这位基督,主要的点是说祂作祭司,不是照着亚伦的等次,乃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前面几章说到基督的其他方面,就如祂是神子、人子、救恩的创始者、使徒、真约书亚,这些都是必要的资格,使祂成为这样一位祭司,能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并且拯救我们到底。
- 12祭司的职分既已1更换,律法也必须2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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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即从亚伦的等次更换为麦基洗德的等次(11),从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换为犹大的君王支派(14),从人更换为既是独生子,又是长子之神的儿子(28)。
注2:
这是从字句的律法更换到生命的律法;基督就是照这生命的律法,成了活着、永久的大祭司(16)。
- 13因为这些话所说到的人,原有分于别的支派,那支派里没有一人伺候过祭坛。
- 14我们的主明显是从1犹大支派2出来的;论到这支派,摩西并没有讲到祭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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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在旧约里,利未是祭司支派,犹大是君王支派。主从犹大支派而出,使祭司职分因而更换,并将祭司职分与君王职分合并于一个支派(亚六13),正如麦基洗德所显明的,他是大祭司,又是君王(1)。
注2:
含升起、涌出、萌芽之意。
- 15既然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兴起一位不同的祭司来,我们的话就更是显然的了;
- 16祂成了祭司,不是照着属肉之诫命的律法,乃是照着1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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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不能消除的。基督成为大祭司,不是照着律法无能的字句,乃是照着不能毁坏之生命大能的元素,这生命是一切都不能毁坏,都不能消除的。这是无穷的生命,是永远、神圣、非受造的生命,也是经过死亡和阴间之试验的复活生命(徒二24,启一18)。今天基督就是借着这样的生命供职作我们的大祭司。因此,祂能拯救我们到底(25)。
- 17因为有为祂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 18一面是先前的诫命,因其软弱和无益,而被1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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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关于利未祭司职任之律法的诫命或条例,因其字句上的软弱,已被废掉。诫命不是生命的事,不过是字句上死的诫命,所以毫无益处。
- 19(律法原来1一无所成,)另一面却2在其上引进3更美的盼望,借此我们可以亲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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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律法乃因人肉体的软弱,一无所成(罗八3)。
注2:
指在诫命所占的地位上。
注3:
这更美的盼望,就是不能毁坏之生命里的祭司职任(16)。
- 20再者,耶稣为祭司,既不是不起誓立的,
- 21(那些人为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耶稣却是起誓立的,是借着那对祂说,“主起了誓绝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的,)
- 22祂就成了更美之约的1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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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意,担保者,受契约束缚者,保证人;其字根意质押之物放于其中的手,含示这担保、保证,是不能解脱的。基督不仅是新约的完成者,祂也是保证,是其中一切都必成就的凭质。基督成了更美之约的保证,乃是基于祂是活着、永久的大祭司。
- 23那些为祭司的,人数众多,是因为有死拦阻,不能长久;
- 24但耶稣既是永远长存的,祂就有不能更换的祭司职分。
- 25所以,那借着祂来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1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为他们2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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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拯救得全备,拯救得完整,拯救得完全,拯救到极点,拯救直到永远。
注2:
基督作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代求,承担我们的案件。祂为我们显在神前,为我们祷告,使我们可以蒙拯救,并完全被带进神永远的定旨。
- 26像这样圣而无邪恶、无玷污、与罪人分别,并且1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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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督升天时,经过了诸天(四14),所以祂现今不仅在天上(九24),并且高过诸天,远超诸天之上(弗四10)。
- 27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天必须先为自己的1罪,再为百姓的罪献上祭物,因为祂献上自己,就把这事一次永远的作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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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复数。
- 28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所起誓的话,却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1成全直到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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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意即使其完备、完全,以达到目的,含示成为合格的。这里的儿子指神的儿子,必定不只是神的独生子,也是神的长子;祂借着成为肉体,为人生活,死而复活,得成全直到永远。现今祂乃是全然得了成全,受到了装备,且够了资格作我们神圣的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