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凡有残疾,有什么严重缺陷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2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任何1一座城里,若发现有男人或女人,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祂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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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一个城门内。
- 3去事奉跪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我不曾吩咐的;
- 4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仔细的探听,若果然真实,的确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 5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那里,用石头将他们打死。
- 6要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将那当死的人处死;不可只凭一个见证人的口将他处死。
- 7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完全除掉。
- 8你城中若起了争执的事,或因杀人,或因诉讼,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你就当起来,上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 9去见1祭司利未人和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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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争执的事主要是由祭司审查。首先,祭司到神那里,停留在神面前。其次,祭司在神面前思考神的圣言。第三,祭司利未人有胸牌带着乌陵和土明(三三8),提供即时的光照(出二八30与注)。至终,祭司借着神的同在、神的话、以及乌陵和土明,就对神圣的断案有清楚的领会,然后把这断案交给当时的审判官。审判官就按着祭司从神所领受并传给他的,执行审断。因此,争执之事的审断是借着人,却是出于神并照着神——这是神治。见十六18注2。
- 10你要照着他们从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去行;你要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 11要按他们所1给你的指导,照他们所告诉你的断案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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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指教。
- 12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在那里在耶和华你神面前侍立供职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必要治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完全除掉。
- 13众百姓听见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
- 14你进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一位1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列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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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百姓想要有王,因而顶替了神作他们的王,这是得罪神的(撒上八4~7与7注1)。
- 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治理你;要从你弟兄中立一位王,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治理你。
- 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多添1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要为自己多添马匹,因耶和华曾对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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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埃及表征世界,马匹表征属世的凭借。神的子民若用属世的凭借或属世的方法,就必堕落回到世界。
- 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免得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多积聚金银。
- 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1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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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这里的律法是指摩西所写的五经——旧约的头五卷书。在治理百姓的事上,王首先要受神的话教导、管制、规律并支配。对召会中的长老们来说,原则也是一样。长老们要管理、治理召会,就必须被神的圣言重新构成(提前三2,五17)。结果,他们就在神的管理、神的规律和支配之下。这样,他们的决断自然会有神在其中,长老们就代表神治理召会的事务。这种治理乃是神治(见十六18注2)。
- 19存在他那里;他一生的日子都要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 20免得他向弟兄心里高傲,离了这诫命,或偏左或偏右。这样,他和他的子孙在以色列中治国的日子,就得以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