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直译,各城门内。
注2:
神百姓中间的神圣管理,不是专制,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按着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管理。在旧约以色列人中间,神管理祂的百姓,乃是按照祂常时的说话,就如写在律法中的话,并按照祂即时的说话,就如借着大祭司的胸牌,由乌陵和土明所启示的;或借着神的灵降临某些人身上,使他们能作申言者说神的话所启示的(出二八30与注,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再者,神的管理是借着一些人作代理而执行的:祭司和长老、士师或君王为着神的神治效力,作直接管理者。在新约的召会里,使徒的教训(徒二42)顶替神行政中的律法,而众召会的长老(徒十四23,多一5)是直接的管理者,按照使徒的教训治理(提前三2,五17)。关于主即时的说话,基督里所有的信徒,包括长老,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5,启一6),有基督作大祭司活在他们里面(来八1,罗八10),并有圣灵与他们重生之人的灵调和(罗八16),顶替了乌陵与土明的功用。在信徒中间,有申言者和教师帮助长老职分和祭司职任(徒十三1~4)。见拉五1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