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要对你们的弟兄说,阿米;要对你们的姊妹说,路哈玛。
2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脸上的淫乱,和胸间的奸淫,
3 免得我剥去她的衣服,使她赤身像才生的日子一样,使她如旷野,如干旱之地,以干渴杀死她。
4 我必不怜恤她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生的儿女。
5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怀他们的母作了可羞耻的事,因为她说,我要随从所爱的人,他们给我饼和水,羊毛和麻,油和酒。
6 因此,我必用荆棘堵塞她的道,筑墙挡住她,使她找不着路。
7 她必追随所爱的人,却追不上,她必寻找他们,却寻不见;便说,我要归回前夫,因我那时的光景比如今还好。
8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新酒和新油;又加增她的金银;他们却用于巴力。
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出酒的季节,我必将我的五谷新酒收回,也必将她应当遮体的羊毛和麻夺去。
10 如今我必在她所爱的人眼前,显露她的淫荡,必无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
11 我必使她一切的欢乐,她的节期、月朔、安息日,并她所定一切的会,都止息了。
12 我也必使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荒芜,就是她说,这是我所爱的人给我为代价的;我必使这些树变为丛林,为田野的走兽所吃。
13 我必在她身上追讨她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那时她佩带鼻环和珠宝,随从她所爱的人,却忘记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
14 因此我必诱导她,领她到旷野,对她的心说话;
15 从那里我必赐她葡萄园,又赐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她必在那里应声,与她幼年的日子一样,与她从埃及地上来的日子相同。
16 耶和华说,那日你必称呼我:我的丈夫,不再称呼我:巴力。
17 因为我必从她口中除掉诸巴力的名号,他们的名号不再被记念。
18 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物立约;又必从那地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公义和公平,以慈爱和怜恤聘你归我;
20 也必以信实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
21 耶和华说,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
22 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新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
23 我必将她播种在这地归我,我必怜恤罗路哈玛;我必对罗阿米说,你是我的民;他们必说,你是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