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这样,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
- 2各方面都很多。第一,是神的谕言信托了他们。
- 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 4绝对不能!神总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好叫你说话的时候,1显为公义;被人审判的时候,可以得胜。”
-
注1:
神必须先使我们信服祂的义,我们才会悔改并信入祂。因此,祂是先被我们称义,然后,我们才被祂称义。
- 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要说什么?神降怒,难道是祂不义吗?
- 6绝对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
- 7但神的1真实,若因我的虚谎,越发洋溢出祂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像罪人一样?
-
注1:
原文与真理(实际)同字。在此和十五8,指真实、真诚、诚实、信实和可信,乃是神美德的一项(参约壹一6注6第七点)。
- 8为什么不说,让我们作恶以成善?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也是有些人硬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受1审判,是该当的。
-
注1:
永远的审判。见二2注2。
- 9这却怎么样?我们比他们强吗?绝对没有!因我们已经指控,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1罪之下,
-
注1:
原文,单数。
- 10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 11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 12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1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
注1:
或,恩慈。
- 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 14他们满口是咒骂苦毒;
- 15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 16在他们所经过的路上,遍行毁坏和祸害,
- 171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
注1:
我们罪人原先不知道平安的路,但现今对神有了和平(五1),也就是有了平安。
- 18他们眼中不怕神。”
- 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1好堵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
注1:
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暴露人,征服人,并为着基督保守或看管神所拣选的人,好带他们归于基督(见加三23~24与注)。
- 20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21但如今1神的义2在律法以外已经3显明出来,有律法和申言者为证,
-
注1:
见一17注1。下节者同。
注2:
在福音上所显示神的义(一17),是神在新约经纶里,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的基础和根基。这义与神在旧约经纶里的律法毫无关系(见腓三9与注)。
注3:
犹太人借着守律法追求神的义,但他们没有得着,因为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20)。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借着信耶稣基督,已经向我们显明出来(一17)。
- 22就是神的义,借着1信耶稣基督,归与一切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
注1:
直译,耶稣基督的信,或,在耶稣基督里的信。指耶稣基督的信在我们里面,成了我们相信祂的信,如在26,加二16、20,三22,弗三12,腓三9等处。
信是有标的的,也是出于它的标的的。这标的就是神成为肉体的耶稣。人听见祂,认识祂,欣赏祂,宝贵祂,祂就在人里面生发出信,叫人信祂,这样祂就成了人里面对祂的信。因此,这信成为在祂里面的信,也是属于祂的信。
在神新约的经纶里,神要人信祂这神成为肉体的耶稣。人若不这样信祂,就是在神面前犯了唯一的罪(约十六9);人若这样信祂,就是在神面前有了极尽的义,神也就把这信算为他的义。同时,这信也把它的标的,就是神成为人的这一位,带到信祂的人里面。祂乃是神的义,神就把祂赐给祂所住在里面的人,作他的义(耶二三6)。这一切都是本于,也都是在于这在祂里面,属于祂的信(参来十二2)。
- 23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1神的荣耀,
-
注1:
神的荣耀,就是彰显出来的神。当神彰显出来,祂的荣耀就为人所看见。人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的,使人为着祂的荣耀彰显祂。但人犯了罪,抵触了神的圣与义,不但没有彰显神,反倒彰显罪和有罪的己,因此亏缺了神的荣耀。这样亏缺神的荣耀与彰显,就是罪。我们罪人不仅在神圣别和公义的要求之下,也在神荣耀的要求之下。我们都干犯了神圣别的所是,和祂公义的律法,也都亏缺了神的荣耀。因此,我们都在神的定罪之下。
- 24但因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1救赎,就2白白的得3称义。
-
注1:
意出代价买回。人原是属于神的,但因着罪失丧了。神的圣别、公义和荣耀,对人的要求太大,人无法履行。但神借着基督为我们付了极重的代价,重新得回我们。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救赎了我们(加三13,多二14,彼前二24,三18),祂的血为我们成就了永远的救赎(彼前一18~19)。
注2:
基督既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并在祂的救赎里履行了神对我们一切的要求,神就必须因祂自己是义的,而白白称我们为义。这是因着神的恩典,不是因着我们的行为。
注3:
称义是神照着祂义的标准称许人。神能这样作,乃是基于基督的救赎。
- 25神1摆出基督耶稣作2平息处,是3凭着祂的血,借着人的信,为要在神以宽容4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上,显示祂的义;
-
注1:
在旧约,约柜上的盖所预表的平息处是隐藏的,藏在至圣所里;在新约,基督这实际的平息处是公开的,向一切的人摆出。
注2:
这是出二五17约柜上的遮罪盖所预表的。约柜是神与人相会的地方,其中放着十条诫命的律法,借其圣别和公义的要求,暴露并定罪前来接触神之人的罪。但借着约柜的盖,连同遮罪日洒在其上遮罪的血,罪人的整个光景就完全得着遮盖。因此神能在这遮罪盖上,与干犯祂公义律法的百姓相会,即使在那载着神的荣耀,并遮掩柜盖之基路伯的注视下,在行政上也丝毫不抵触祂的公义。如此就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难处,使神能宽恕、怜悯人,而向人施恩。这预表基督作神的羔羊,除去人与神出事的罪(约一29),满足了神一切圣别、公义和荣耀的要求,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因此,神能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为着显示祂的义,神必须这样作。这就是本节所指的。
约柜的盖,在希伯来文是kapporeth,卡培瑞特,其字根意遮盖。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将这字译作hilasterion,希拉斯特利昂,意即平息(含宽恕、怜悯意─来八12之宽恕及路十八13注1之可怜,原文均与此字同源)的地方,钦定英文译本译为mercy seat(怜悯座),中文和合本译为施恩座,指神怜悯人向人施恩的地方。保罗在来九5说到约柜上的盖,也用希拉斯特利昂这字称之。在罗三25就用这字说明约柜上的座(盖),如何预表基督乃是神摆出的平息处。
除希拉斯特利昂一字外,新约还用两个与其同源的字,说到基督为人除罪,平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一个是hilaskomai,希拉斯哥迈(来二17),指平息的事,就是成就平息,满足一方的要求,而使双方和息相安;另一个是hilasmos,希拉斯模斯(约壹二2,四10),指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基督为我们的罪成就了平息(来二17),如此祂就成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约壹二2,四10),也就作了我们在神面前得享平息,并神向我们施恩的地方,就是约柜的盖所预表的(来九5)。
注3:
直译,在祂的血里。
注4:
在旧约时代,人的罪并没有除去,仅为预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所遮盖。神越过人这些被遮盖的罪,直等到基督来了,作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约一29)。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赎罪之血,除去了人先时一切被遮盖,被越过的罪。在越过他们的罪上,神已经向旧约的圣徒显示了祂的义。
- 26为着在今时显示祂的义,使祂能是义的,也能1称那以2信耶稣为本的人为义。
-
注1:
神称我们信徒为义,乃是向新约时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显示祂的义。
注2:
信耶稣,直译,耶稣的信,或,在耶稣里的信(见22注1)。
- 27既是这样,哪里有可夸的?1完全没有了!借着什么律?借着行的律吗?不是,乃是借着信的律。
-
注1:
直译,这已摒绝了!
- 28因为我们算定了,人得称义是借着信,与行律法无关。
- 29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
- 30神既是一位,祂就要1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借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
注1:
对于有神子民地位的受割礼者,信是他们蒙神称义的根源,所以是本于信;对于在地位上远离神,不是神子民的未受割礼者,信是他们蒙神称义的途径,使他们达到正确的地位,所以是借着信。
- 31这样,我们借着信使律法失效吗?绝对不是!反而坚固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