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直译,魂。
注2:
这话,使徒保罗在新约曾引用过三次(罗一17,加三11,来十38),揭示神给罪人的永远救恩。按照本书的背景,以色列(神的选民)和迦勒底人(列国)都在神的审判之下。所有的罪人,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在神的审判下,都命定要死(罗六23)。罪人脱离神的审判并得着神永远救恩唯一的路,乃是相信神的具体化身基督,使他们成为义的并得称义,以得生命并活着(约三16~18)。神永远的救恩乃是拯救我们的全人——灵、魂、体——直到永远(帖前五23)。我们接受这一救恩的路,乃是相信基督,使我们蒙神称义,因而够资格得着永远、神圣的生命,并凭这生命活着(罗三24,五1~2,10,17,弗二8)。这是在一卷旧约申言者书中所说新约的福音。
基督是弥迦书、约拿书、和哈巴谷书联结的因素。按照弥五2,基督这永远的一位,祂的根源是在太初,祂已经借着在伯利恒生为一个人而出来(见弥五2注2)。然后,拿一17的预表启示基督在祂的死与复活里继续祂的出来(见拿一17注1)。在约拿书里,耶和华的救恩借着申言者的传扬,被带到邪恶的外邦城尼尼微。今天,借着基督的出来所预备、所成功、并终极完成之神的救恩,已经借着福音的传扬临到我们。接受并应用这救恩的路,乃是借着信,正如本节所说的。
注3:
得生,在这里的意思是得生命并活着。见罗一17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