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称为我名下,直译,按我的名被称呼。
注2:
以色列是神的仆人(四一8,四五4,四九3),这是就着成就神经纶中的心愿,使祂得着团体的彰显,而得着荣耀这面意义说的。以色列人为神所用,团体的彰显神,使神得荣耀。就这面意义说,以色列与作神仆人的基督乃是一(何十一1,参太二15)。耶和华的仆人是团体的,以色列是这团体仆人的一部分。见四一1注1与8注1。
召会与作神见证的基督是一,所以就这面意义说,召会在今世乃是神的见证(启一2与注)。召会事奉神,乃在于作这样的见证。因此神所有的选民,都可看为彰显神荣耀、与基督同作神仆人的(参约十七22,弗三21)。让神得荣耀,乃是我们事奉的目的。我们对神最高的事奉,就是彰显祂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