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题:经历、享受并彰显基督(二)
第十一篇 神的儿女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
壹 神的喜悦乃是与人成为一,并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与祂一式一样—弗一5、9。展开纲目
贰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属于神的种类—五1,约壹三1,约一12~13:展开纲目
叁 我们需要认识并经历神作为爱和光—约壹四8、16,一5:展开纲目
肆 我们这些神的儿女,应当在爱和光中行事为人—弗五2、8:展开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