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42得胜者
诗歌:647
读经:
启十二11 弟兄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并因自己所见证的话,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自己的魂生命。
得胜者的原则
得胜者的原则,不是有一个特别好的人将来要得着冠冕,得着荣耀(这不是说,将来个人不会得着冠冕,得着荣耀,乃是说,虽然他们是要得着的,但是他们不是为着那一个),得胜者所以作得胜者,不是为着自己得荣耀,得冠冕,乃是站在教会所当站的地位上,替教会作事情。教会在神的面前,有她所当是的情形,所当作的工作,所当负的责任,所当站的地位。但是教会失败了,没有是所当是的,没有作所当作的,没有负所当负的,没有站所当站的。惟有一班人站在那个地位,来替教会作那些事情,负那个责任,这一班人就是得胜者。得胜者所作的,就算是全教会所作的。只要有人在那里作得胜者,神就算是已经得着了。这就是男孩子的原则。
我们要读男孩子的事,就是因为在神永远的旨意中需要有一班得胜者。我们不得不承认,教会在历史上是失败的。神就是要呼召得胜者来替教会站住。这里的男孩子,特别是指着末后的得胜者说的。男孩子一产生,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立刻天上就发生了事情,撒但就被摔下来。这就是说,神的难处因着男孩子的被提就解决了,好像男孩子一出来,神的目的就非得着不可了。这是今天神所呼召、所注意的,神要得着这样的人来达到祂当初的目的。
得胜者的根据和态度
启示录三章里有一句话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21)。可见男孩子的到宝座上去,是因为他已经得胜。我们现在要来看,他们是怎样得胜的;同时也要看,他们有什么态度。
启示录十二章十一节:“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
“弟兄胜过他”,他,就是撒但。他们是胜过撒但的,他们使撒但在他们的身上不能作什么。他们所以能得胜,第一是因羔羊的血,第二是因自己所见证的道。另一面,他们还有一个态度,就是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自己的性命。
羔羊的血
第一,“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属灵争战得胜的根据是在于羔羊的血。血不光是为着赦免,血不光是使人在神面前能得救,血并且是胜过撒但的根据。也许有人以为血在一班长进的基督徒身上没有多大用处,好像说他们长进到一个地步可以越过血。我们要说,没有这件事,没有一个人能长进到一个地步是可以越过血。神的话是说,“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
所以我们不要轻看撒但的控告。撒但有一个主要的工作,就是控告。他昼夜不息的在那里控告。他在神的面前控告,又在我们的良心里控告,使我们的良心软弱下来,刚强不起来。在基督徒的生活和工作中,良心是十分要紧的东西,保罗在林前八章给我们看见,人的良心如果被破坏,他就沉沦了。这里所说的沉沦,不是指着永远灭亡说的,乃是说这个人建造不起来,变作软弱,没有用处。还有提前一章说,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船若破了,就不能行驶。所以一个基督徒在神的面前站得住或站不住,就看他的良心有亏或无亏。他如果接受撒但的控告,他的良心就立刻有亏;良心一亏,工作就作不动,就不可能为着神争战。所以我们要知道,撒但有一件主要的工作叫作控告,是我们必须胜过的。
怎样胜过撒但的控告呢?天上的声音告诉我们说,“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十二11)。血是得胜的根据,血是胜过撒但的工具。撒但可以控告,但是我们能够说,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一切的罪”,无论是大的罪,小的罪,任何的罪,祂儿子的血都洗净了!撒但说我们不对,但是我们有主耶稣的血。主耶稣的血洗净我们许许多多的罪。这是神的话:祂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自己所见证的道
第二,“弟兄胜过他,是因……自己所见证的道。”(启十二11)。良心无亏,口里就有见证,良心一有亏,口里就什么话都说不出,好像越说声音越小。这里的见证是对人说的,不只是对自己。你在神的面前有血,你在神的面前就有胆量,你在人的面前也就有见证。不只见证罪人能得赦免,不只见证人能因着基督蒙悦纳,并且见证神的国。“见证”就是告诉人说,到底在基督里有些什么。见证的话是要说出来的。得胜者要多多的宣告基督的得胜,把这一个事实说了再说,这是撒但最怕的事(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四册,九八至一○○、一○二至一○三、一○七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四册,第四章;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其他信息记录,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