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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四节至七章一节。
我们已经看过,与神完全和好就是完全经历神的拯救。我们也看过,完全和好、完全得救会使我们的心宽宏。现在我们继续来看林后六章十四节至七章一节。这一段乃是和好职事的率直劝勉。
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
六章十四节说,“你们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因为义和不法有什么合伙?光对黑暗有什么交通?”使徒说这话,是基于十一节,向信徒他的口是张开的,他的心是宽宏的。保罗先立好一个事实:完全和好,就是完全得救,结果使人的心宽宏;然后他就劝哥林多信徒,不要与不信的人不配的同负一轭。
十四节“不配的”意思是相异的,指在种类上不同。这是指申命记二十二章十节所说,两种不同的动物不可同负一轭。信徒和不信者是不同的人。因着信徒神圣的性情和圣别的地位,他们不该跟不信者同负一轭。这不只该应用在信徒与不信者之间的婚姻和事业上,也该应用在他们各种亲密的关系上。
这话指明哥林多的信徒,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没有从属世的人分别出来归与神。这就是说,他们没有与神完全和好。因此,使徒劝他们不要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乃要分别出来,使他们被带回,与神完全和好。
按照旧约,牲畜有两类:洁净的和不洁净的。洁净的是倒嚼、分蹄的。羊、牛是洁净的动物,但驴、马、骡和猪是不洁净的。因此,申命记二十二章十节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这里我们看见律法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让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动物同负一轭,不可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放在同一个轭下。牛是洁净的,可以献给神,但不洁净的动物不能献给神。因此,洁净的和不洁净的是不相配的。
保罗在林后六章十四节并不是在意律法的教训,乃是在意这个要求所代表的属灵意义。今天我们这些信徒乃是洁净的人,我们是可以献给神的牛和羊羔。然而,不信的人是不洁净的,所以我们不该跟他们同负一轭。
跟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就是受打岔而离开神。脱开这样不配的轭,就是归向神,与神和好而进到神里面。比如,一位弟兄不该与不信的人结婚。因为他与不信的人结婚,就是跟对方不配的同负一轭。那种不配的轭,会使他离开神。照样,与不信的人在事业上合伙,也是不配的同负一轭。假使一位信徒与不信者在事业上是伙伴,有相同的利益和目标,他们其实是不配的同负一轭。这样的配对、负轭必须终止。凡是这样跟不信者在事业上合伙的信徒,必定会受他的事业打岔而离开神,他的事业会使他逐步远离神。在这种情形中的弟兄,需要脱开事业上那个不配的轭,与神和好,被带回到神里面。
不仅如此,与不信者的友谊也会使我们跟他们不配的同负一轭。青年人尤其喜欢交朋友。青年弟兄姊妹们,你们若与不信的人有亲密的友谊,这会使你们跟他们不配的同负一轭。这样的负轭会使你们受打岔而离开神。不信主的朋友不会帮助你们更亲近神,反而会使你们远离祂。只要你们维持这样不配的友谊,你们会越来越受打岔而离开神,逐渐远离祂。因此,保罗嘱咐我们,不要跟不信的人不配的同负一轭,使我们能蒙保守在神里面,并完全被带回到祂里面。
信徒与不信者的不同
在六章十四至十六节,使徒举了五个例子,描述信徒和不信者之间的不同:义和不法没有合伙,没有共享;光对黑暗没有交通,没有往来;基督对彼列没有和谐,没有相和;信的同不信的没有同分,没有相干;神的殿同偶像没有一致,没有相合。这些例证也揭示一个事实:信徒是义、光、基督和神的殿,不信者是不法、黑暗、彼列(魔鬼撒但)和偶像。
保罗在十四节说,“义和不法有什么合伙?光对黑暗有什么交通?”义和不法不该有任何接触。二者之间不该有任何关系、任何合伙。照样,光和黑暗也互不相干,二者不可能有任何交通。我们这些信徒乃是在光中。我们若与不信者有交通、或亲密的友谊,这样的友谊就是光对黑暗的交通。信徒与不信者结婚,对信徒来说,就是光与黑暗的交通。
保罗在十五节接着说,“基督对彼列有什么和谐?信的同不信的有什么同分?”彼列是撒但魔鬼的别名。基督对魔鬼没有和谐。我们这些信徒是属基督的,不信的人是属撒但的。我们若与不信者有友谊,这意思就是说,我们在使基督与撒但和谐。信徒与不信者是没有什么同分的。
保罗在十六节继续说,“神的殿同偶像有什么一致?因为我们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里我们看见,神的殿同偶像没有什么一致。不信者有偶像,但我们是神的殿。这样,信徒和不信者怎能有亲密的关系?
活神的殿
保罗在十六节说,我们是活神的殿。神是活神,在我们中间居住并行走,主观的作我们的神,使我们有分于祂,并作祂的子民,活活的经历祂。
保罗在提前三章十五节说,我们是活神的召会。活在召会里的活神,对召会必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在异教庙里的偶像是无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仅在祂活的殿,召会中活着,并且在其中活动、行动并工作。因为祂是活的,召会也就在祂里面、凭祂并同祂活着。活的神与活的召会,同活着、同行动、同工作。活的召会是活神的家和家人,因此成了神在肉体的显现。
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六16)。这是我们今天的光景,神一直活在我们里面,住在我们里面,在我们中间行走。祂是我们的神,我们是祂的子民。
分别与和好
保罗在十七节劝哥林多人说,“所以,「主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得以分别,不要沾不洁之物,我就收纳你们。」”分别就是实际的被带回,与神和好(五20)。“不洁之物”是指六章十四至十六节所列,属于不法、黑暗、彼列以及偶像的事物。不沾这些不洁之物,就使我们得以分别归神,并与神和好。因此,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就是被带回归神。当我们这样分别出来,神就收纳我们。“我就收纳你们”这句话,指出神喜悦收纳被带回、与祂完全和好的信徒。
儿子和女儿
十八节继续说,“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子和女儿。这是全能的主说的。”作父和作儿女,都是生命的事。这比十六节神作我们的神,以及我们作神的子民更深。神是创造者,父是产生者。祂已经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子和女儿。
十八节是新约中唯一说到神有女儿的经节。新约大多告诉我们,信徒是神的儿子。这节提到儿子和女儿,是很切身的。对许多父母来说,儿子是宝贝的。我知道在西方和在东方一样,一对夫妇若是只有女儿,他们会非常希望至少再有一个儿子。虽然儿子是宝贝的,女儿却是亲爱的。一个父亲如果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他当然会喜欢再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必定是他非常亲爱的。许多有儿子,又有女儿的父母会告诉你,女儿是亲爱的,儿子是宝贝的。
我信保罗在十八节希望我们看见,我们不仅是神所宝贝的儿子,也是神所亲爱的女儿。你愿意作神的儿子,还是神的女儿?我是神的儿子,但我也很高兴作神的女儿。我喜欢为祂所宝贝,也为祂所亲爱。因为保罗知道我们能为父所宝贝并为父所亲爱,所以他在这里指明,我们是祂的儿子,也是祂的女儿。
照圣经来看,神并没有着重强调我们是男的或是女的。就着非常真实而积极的意义来看,我们在神眼中都是女的。保罗在十一章二节宣告说,“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们,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将一个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这岂非指明,所有信徒对神都是女的吗?我们在祂眼中若不是女的,我们怎能是贞洁童女的一部分,来献给基督?基督要成为我们的丈夫,我们要成为祂的妻子。就这意义说,我们都是女的。我甚至可以用一个非常不寻常的说法:对神来说,我们都是女性的儿子。在负责任以及进行属灵的争战上,我们都是儿子。我们该是刚强的儿子,负起责任并从事争战。但同时我们也该是父所亲爱所宝贝的女儿。因此,一面我们是宝贝的儿子,另一面我们也是亲爱的女儿。
成全圣别
保罗在七章一节说,“所以亲爱的,我们既有这些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肉身和灵一切的玷污,敬畏神,以成全圣别。”保罗在这节的开头用“所以”一辞,指明一节是六章末段,十四至十八节的结语。这些应许是指六章十六至十八节所说的应许。肉身的玷污,指物质的事物;灵的玷污,指灵界的事物,如拜偶像等。洁净自己,除去肉身和灵一切的污秽,意思是离开这一切打岔的事,而与神完全和好。
保罗在七章一节说到敬畏神,以成全圣别。圣别乃是从神以外的一切事物中,分别出来归与神。成全圣别,就是使这样的分别完满且完全,使我们的全人——灵、魂、体——完满且完全的分别出来,圣别归神(帖前五23)。这就是与神完全和好。
圣别的意思不仅是成圣,分别归神,也是与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别。只有神与一切不同,与一切有别。因此,祂是圣别的,圣别是祂的性情。按照以弗所一章四节,神拣选了我们,使我们也成为圣别。祂使我们成为圣别的方法,乃是将祂自己这圣别者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全人被祂圣别的性情充满并浸透。对我们这些神所拣选的人,成为圣别就是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一4),并使我们全人被神自己所充满。这与仅仅无罪的完全,或无罪的纯洁不同。真实的圣别乃是使我们在性情上和特性上圣别,像神自己一样。
保罗在林后七章一节提到敬畏神。这个敬畏就使我们不敢沾不属神、与神无关的事物(六17)。
我们已经指出,信徒是义,是光,是基督,是殿。当我们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时,意思就是我们将神的义带入不法,将神的光带入黑暗,将基督带到魔鬼,将神的殿与偶像相联。偶像玷污我们的灵。因此,在灵界以及物质界都有玷污。从玷污、不洁的事物中分别出来,实际上就是与神和好。
保罗在六章的确是在尽和好的职事。他劝哥林多人要从不洁之物分别出来。从不洁之物分别出来,就是与神和好,成圣归祂;这也是完全的得救。因此,完全得救包括从不洁之物分别出来,圣别归神,并与神和好而进到祂里面。这就是这一章开头说到拯救,结尾说到分别的原因。得拯救就是分别,分别就是圣别,而圣别就是和好。
哥林多后书 六14至七1及注
叁 新约的执事 三12~七16
七 借着适应一切的生命与神同工 六1~七16
3 和好职事的率直劝勉 六14~七1
6:14 1你们跟不信的,不要2不配的同负一轭,因为义和不法有什么3合伙?光对黑暗有什么交通?
【注1】 使徒说这话,是基于11节,向信徒他的口是张开的,他的心是宽宏的。
【注2】 不配的,意相异的,指在种类上不同。这是指申二二10所说,两种不同的动物不可同负一轭。信徒和不信者是不同的人。因着信徒神圣的性情和圣别的地位,他们不该跟不信者同负一轭。这不只该应用在信徒与不信者之间的婚姻和事业上,也该应用在他们各种亲密的关系上。
这话指明哥林多的信徒,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没有从属世的人分别出来归与神。这就是说,他们没有与神完全和好。因此,使徒劝他们不要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乃要分别出来,使他们被带回,与神完全和好。
【注3】 使徒举了五个例子,描述信徒和不信者之间的不同:(一)义和不法没有合伙,没有共享;(二)光对黑暗没有交通,没有往来;(三)基督对彼列没有和谐,没有相和;(四)信的同不信的没有同分,没有相干;(五)神的殿同偶像没有一致,没有相合。这些例证也揭示一个事实:信徒是义、光、基督和神的殿,不信者是不法、黑暗、彼列(魔鬼撒但)和偶像。
6:15 基督对彼列有什么和谐?信的同不信的有什么同分?
6:16 神的殿同偶像有什么一致?因为我们是1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注1】 神是活神,在我们中间居住并行走,主观的作我们的神,使我们有分于祂(见提前三15注3),并作祂的子民,活活的经历祂。
6:17 所以,“主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得以1分别,不要沾2不洁之物,我就3收纳你们。”
【注1】 这是实际的被带回,与神和好(五20)。要实际的归回神,与神和好,就需要从一切不属神的人事物分别出来。
【注2】 指14~16节所列,属于不法、黑暗、彼列以及偶像的事物。
【注3】 神喜悦收纳被带回,与祂完全和好的信徒。
6:18 “我要1作你们的父,你们要1作我的儿子和2女儿。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注1】 作父和作儿女,都是生命的事。这比16节神作他们的神,以及他们作神的子民更深。
【注2】 新约只有这一处,指明神有女儿。新约大多告诉我们,信徒是神的儿子。
第 七 章
7:1 1所以亲爱的,我们既有2这些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3肉身和灵一切的玷污,4敬畏神,以5成全圣别。
【注1】 这指明本节是六章末段,14~18节的结语。
【注2】 指六16~18所说的应许。
【注3】 肉身的玷污,指物质的事物;灵的玷污,指灵界的事物,如拜偶像等。
【注4】 意不敢沾不属神、与神无关的事物(六17)。
【注5】 圣别乃是从神以外一切的事物中,分别出来归与神(见罗一2注3,弗一4注6)。成全圣别,就是使这样的分别完满且完全,使我们的全人——灵、魂、体——完满且完全的分别出来,圣别归神(帖前五23)。这就是与神完全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