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速
在前两篇信息中我们看过,我们能借着恩典在生命中作王,胜过罪、死和撒但。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看在生命中作王胜过死。
然而,在我们看这事以前,让我们复习罪与恶以及恩典与那灵之间的不同。罪是注射到人里面之撒但的性情,恶是活动中的罪。撒但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那就是罪。但罪与我们同在并在我们里面活动,那就是恶。同样的原则,恩典是进到人里面并具体化身在人里面的神。但恩典与我们同在并活动时,就成为那灵。
死现今的工作
圣经启示死是从罪来的。如罗马六章二十三节所说,“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就是说,死乃是罪的结果。我们对死的领会,可能只是道理上的。我年轻时受教导,有两种死:人肉身的死,以及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我不认为死是天天与我有主观关系的东西。然而我逐渐发现,圣经里有好些经文指明,死现今就在我们里面作工。死好像一只不断吞吃我们的虫。罪毁坏我们,但没有吞吃我们;死却是天天吞吃我们的“虫”。
死有好些方面,有现今的方面和将来的方面,有主观的方面和客观的方面。千年国以后,所有不信的死人都要复活,并要站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启二十12)。那些名字不见于生命册的人,要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4~15)。我们在本篇信息中的负担,不是关于将来、客观方面的死,乃是关于现今、主观方面的死。此刻,死的元素就在我们这人里面,竭力杀死我们。
罗马五至八章很完全的说到死这个主题。在五章我们看见,死借着罪入了世界,然后遍及众人。不但如此,如十四节所指明的,死也作王。在六章二十一、二十三节保罗说,我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其结局就是死,并且死是罪的工价。七章不但说到律,也说到死。在十至十一节保罗宣告:“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因为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诱骗了我,并且借着诫命杀了我。”不但如此,在十三节保罗说,罪“借着那善的叫我死”。所以,在二十四节他呼喊:“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保罗在七章所说到的死,不是将来才会临到的死,乃是现今就在我们里面作工的死。
保罗在罗马七章的情形,与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的情形非常不同。诗篇五十一篇是在特殊的犯罪行为以后的悔改诗。然而在罗马七章,保罗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悔改。罗马七章与悔改无关,乃与死有关,与死在他里面不断的作工有关。在诗篇五十一篇,悔改对大卫大有帮助;但在罗马七章,悔改对保罗没有帮助。悔改不能救保罗脱离他那必死身体中的死。
死的毒刺
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五至五十六节保罗说,“死啊,你的得胜在哪里?死啊,你的毒刺在哪里?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死好比蝎子,罪好比蝎子的毒刺。照希伯来二章十四节,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一旦我们被死的“蝎子”所螫,魔鬼就运用他的权势杀我们。因此,撒但是掌死权的,而罪是死的毒刺。每当我们被罪所螫,死的毒素就进入我们里面。结果乃是属灵的杀死,属灵的死亡。
一个对比
在这点上,看见消极方面与积极方面之间尖锐的对比,也许有帮助。撒但是与神对立的。撒但将他自己注射到人里面,在人里面之撒但的性情就成了罪。反之,作到人里面的神成为恩典。因此,罪乃是与恩典对立的。罪与我们同在并在我们里面活动,就成为恶。但恩典同在并活动,就成为那灵。恶活动的结果就是死,而那灵活动的结果乃是生命。所以,撒但、罪、恶、死,与神、恩典、那灵、生命对立。
那灵与生命的经历
罗马八章二节将那灵与生命放在一起,说到生命之灵。同样的原则,我们可以说到“死亡之恶”。生命是活在我们里面的神。活在我们里面的神乃是那灵。神远在我们之外作为源头时,就是父;但这位神实际来活在我们里面时,就是那灵。然而,那灵若仅仅在我们里面,而没有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就不会经历生命。我们信徒都知道,那灵在我们里面。然而,我们很少人对神圣的生命有丰富的经历。因此,虽然我们有那灵,但我们仍可能缺少生命。这是因为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没有多少机会活在我们里面。我们里面有那灵,但我们也许没有充分顾到祂。有时候我们完全被我们的工作霸占,以致没有时间为着别的。同样,我们这人里面也许被霸占,以致没有时间也没有心为着那灵。好像我们几乎没有度量将地位让给内住的灵。我们似乎对那灵说,“我领悟你之于我非常宝贵,但我就是没有心为着你。”
许多基督徒持守错误的观念,以为他们若忽略那灵,那灵就会离开他们。然而,照着圣经,那灵一旦进到我们里面,就绝不会离开我们。那灵在我们里面,不会将自己当作客人,乃将自己当作居住者,当作居所的主人。
许多年前我读到一本书,其中用图画表征那灵的工作。它描绘代表那灵的鸽子,在人相信主时进到他们里面,在他们犯罪时就飞走。因为许多寻求的中国基督徒从这本书接受了一些东西,所以我们花了许多时间,驳正信徒若犯罪,那灵就会离开的错误教训。以弗所四章三十节说,“不要叫神的圣灵忧愁,你们原是在祂里面受了印记,直到得赎的日子。”那灵也许在我们里面忧愁,但祂绝不会离开我们。那灵仍在我们里面,但祂也许没有得着机会,如祂所渴望的活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有那灵,但在我们的经历中也许没有生命。
有些人听见我们能有那灵而没有经历生命的说法,也许会争辩说,不可能有那灵而没有生命。然而,我们不让那灵活在我们里面时,尽管我们也许在地位或名义上有生命,但我们并不是在事实上、实际上有神圣的生命,这却是事实。例如,你发脾气时彰显神圣的生命吗?这时候你是在死里,不在生命里。按道理说,每位信徒都有生命。但实际上,生命乃是活的灵。因此,唯有那灵活在我们里面,并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才在经历上有生命。首先神对我们是恩典,然后恩典作为那灵在我们里面活动。结果我们就经历生命。关于撒但、罪、恶和死,原则也是一样。首先撒但在我们里面是罪,然后罪作为恶活动,结果就是死。这种对生命与死的领会,乃是基于我们的经历。
死的感觉
撒但,那掌死权者,已将他邪恶的性情当作罪注射到我们里面。因此,甚至看来十分天真、可爱的婴孩,也有罪的性情。因为小孩生在罪里,罪就在他的性情里。然而,罪需要时间在行动中显出。当年日过去,小孩长大,这罪恶的性情就显明出来。罪在他这人里一活动起来,就成为恶;恶的结果乃是死。
甚至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自己,也可能天天在死的杀死之下。在我们的经历中,罪成为恶,恶成为死。例如,我们也许很容易因着闲谈而被杀死。我们能认出死的征兆,并知道死什么时候在我们里面作工。死的一些征兆是黑暗、虚空、不安和枯干。我们服事话语的人都知道,我们里面的死能拦阻我们说话。我要说话之前若发脾气,我就发觉很难在聚会中说话。血能洗净我、洁净我,但死要被吞灭却需要时间。每当我们里面觉得死,我们就必须到主面前,与祂彻底对付这事,不但经历血的洁净,也经历膏油涂抹,就是那灵活在我们里面。膏油涂抹的结果乃是生命。然后,我们若照着活的灵说话,我们的说话就会满了生命。
许多姊妹死沉,不只是因着闲谈,也是因着购物。在购物的事上得胜的姊妹,乃是真正借着恩典在生命中作王。购物对姊妹是个很大的试验。为这缘故,姊妹很难远离百货公司三个月。但姊妹若不作不需要的采购,她们就会看见,这在她们生命的经历上会造成何等大的不同。姊妹若能胜过闲谈和购物,就会在召会的聚会中涌流生命。
我举这些例子的目的,不是要对付购物或闲谈,乃是要对付死。摩西给以色列人许多规条。相反的,基督并没有给我们规条;祂乃是将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
与生命之灵的律合作
罗马八章二节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在我们的经历中,我们也许发觉,生命之灵的律未必像保罗在本节所指明的那样有效的作工。这是因为我们要生命之律胜过某些事,如我们的脾气,但我们也许没有给生命之律机会,作它在我们里面所要作的。因为我们恨恶我们的脾气,我们就要生命之律胜过它;所以,我们指派生命之律作这项工作。但我们不该指派生命之律作特别的事,而又不许这律作其它的事。反之,我们必须给这律机会,照它所愿的作工。生命之灵的律虽然是一个,却管治千万件事。例如,它会管治我们怎样理发,以及怎样在家里生活。
我们若不与我们里面生命之灵的律合作,就会立刻死沉。在神眼中,死比罪更丑陋。死对神是可憎的;祂恨恶死。闲谈也许不是罪恶,但因为它带进死,在神眼中就是可憎的。死对活神乃是羞辱。日复一日,我们羞辱住在我们里面的活神。因为许多基督徒里面死沉,他们就不可能对生命有不断的经历。
摸着施恩的宝座
我们要经历生命,就是那活在我们里面的灵,就需要带着敞开的心和灵,在基督救赎之血的洁净之下,来到生命的源头——神,主——这里。我们若时时向祂敞开,并愿意除去所有的绝缘体,神圣的电流就会在我们里面流通。这样,我们就会得恩典。如希伯来四章十六节所说,我们该“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受怜悯,得恩典,作应时的帮助”。恩典乃是来自施恩的宝座。所以,我们要得着恩典,就必须摸着施恩的宝座。我们若这样作,恩典就会在我们里面涌流,并且我们会被恩典充满。至终,恩典会作为那灵活动;而那灵会作为生命活在我们里面。这样,我们就会在生命中作王胜过死。
死被非受造的生命征服并吞灭
唯一能征服死的,乃是神非受造的生命。我们的生命,受造的生命,无法抵挡死。然而,死无法拘禁神圣的生命,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没有折断的骨头所表征的。兵丁没有打断主的腿,这事实指明祂非受造的生命不能被折断。任何一种受造的生命——植物、动物或人,都能被死毁坏。但独一非受造的生命,却无法被死毁坏。
光怎样吞灭黑暗,非受造的生命照样吞灭死。黑暗只能被光胜过。我们不该设法驱除黑暗,只该简单的打开灯。光一来,黑暗就消失。同样的原则,每当非受造的生命进来,死就消失。死惧怕非受造的生命。我们要在生命中作王,就需要洋溢之恩和活的灵。只要我们有神圣的生命,一切死的踪迹就会消失。
我们不该设法胜过我们的脾气、购物或闲谈。反之,我们该简单的将我们这人向神敞开,让祂的恩典流过我们,并充满我们。这涌流的恩典会活动,作为那灵,在我们里面成为生命。然后这生命会征服死,并吞灭死。这就是在生命中作王胜过死的意义。
罗马书 罗八2及注
肆 圣别 五12~八13
四 在灵里内住基督的释放 八1~13
1 生命之灵的律 1~6
8:2 因为1生命之2灵的3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4释放了5我,使我脱离了6罪与死的律。
【注1】 本章揭示属灵的生命有四重。第一,这生命是在那灵里神的生命(2)。第二,这生命借着重生,成了我们灵里的生命(10)。而后,这生命要从我们的灵,浸透我们的心思,使我们心思所属的魂变化,而成为在我们魂里的生命(6)。最终,这生命要渗入我们的身体,成为我们身体里的生命(11)。终极的结果,是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腓三21),也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23)。
【注2】 在这里,律、那灵和生命,与律、罪和死相对。两个律相对,那灵与罪相对,生命与死相对。在五章,恩典(神在我们里面的化身)与罪(撒但在我们里面的化身)相对(五21);在本章,那灵(活在我们里面的神)与罪相对。因此,五章的恩典就是本章的那灵,也就是神化身在我们里面作恩典,在我们里面生活行动。
本书在前面多次说到生命(一17,二7,五10,17~18,21,六4,22~23)。到本章,“生命之灵”一辞将生命与那灵联在一起,指明前面关于生命的一切,都包含在本章的那灵里,生命属于那灵,那灵是生命的,二者实际上乃是一(约六63)。经历并享受那神圣、永远、非受造之生命的路,乃是借着这生命的灵。
【注3】 生命之灵的律,是本章的主题。本节只说到与这律的运行有关的那灵和生命。生命乃是那灵的内容与流出,那灵乃是三一神终极完满的显出。这位三一神,经过成为肉体、钉死并复活的过程,成了内住、赐生命的灵,作所有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生命。罪的律,乃是出于住在我们堕落身体肢体中的撒但(七23,17)。那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这罪律的,乃是这生命之灵的律。不是神,也不是那灵,乃是这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救我们脱离肉体中罪律的运行,并使我们认识神,得着神,而将祂活出。这生命之灵的律,是生命之灵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这律的要求,这自然的律就会自动运行(见4注3)。不论撒但还是神,在进入并住在我们里面以后,其运行都不是借着外面客观的活动,乃是借着里面主观的律。生命之灵的律的运行,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我们灵里的运行,也就是这三一神在祂生命中,在我们里面的工作。
【注4】 住在我们灵里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生命之灵的律,主要的功用乃是在各方面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撒但,就是那住在我们堕落性情里罪与死的律(七23~25)。这释放不仅是为着我们主观的称义,更是为着我们在性质上的圣别。
【注5】 有些古卷作,你,使你……。
【注6】 罪的律,就是在人里面自生自发的犯罪能力,叫人作罪的奴仆(约八34),不能自主,被罪辖制,受罪捉弄,作许多自己所不愿意的。死的律,就是叫人衰弱、枯萎、老死的自然能力,住在人里面,叫人的各部分都沉没在死衰中。死一面叫人失去能力,一面又叫人失去感觉,叫人为善无能力,犯罪无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