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保罗开展的职事(一)
使徒行传十三章四节至十六章十二节。
一 认识并珍赏使徒保罗在行传十三章十三至四十一节所传讲的基督。
二 由行传十五章中割礼的搅扰,认识初期召会基督徒信仰与摩西律法的混杂,以及时代的转换。
三 认识福音工作上的行动,乃是照着神新约的经纶,借着圣灵,照着神的意旨。
一 使徒保罗在行传十三章十三至四十一节所传讲的基督乃是神的长子、救主、大卫那圣的,那可靠的,以及我们的赦罪和称义。
引题:
使徒保罗在行传十三章十三至四十一节所传讲的基督是怎样的一位?
保罗为什么对基督有这样的认识?
开启:
保罗的传讲和教导乃是根据旧约。然而旧约包含许多事物:历史、律法、预表和预言。……他在简短的引言之后,就来到完全以基督为中心的重要信息。保罗开始是述说历史,直到大卫的时候;以后就接着指出,从大卫的后裔中,神带来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稣基督。在祂有救恩。……保罗……传讲基督为神的长子,为着繁殖。为这缘故,他传讲主耶稣的复活是祂第二次的出生。借着祂第二次的出生,祂在复活里的出生,基督成了神的长子,为着神圣生命的繁殖。……
这圣的、可靠的……是指基督所是的各方面。按照新约,基督是生命、亮光、恩典、公义、圣别、成圣、称义。祂也是生命的粮和活水。……
我们都需要看见,复活的基督是神的长子、救主、以及大卫那圣的,那可靠的。……复活的基督是神给我们作怜悯,那一切圣的、可靠的事物,是包罗万有的恩赐……借着这一位,……赦罪已经传给我们。借着这一位,在一切我们靠摩西的律法不得称义的事上,就都得称义了。(使徒行传生命读经,361~373页)。
应用:
根据圣经,传讲以基督为中心的福音。
二 由行传十五章中割礼的搅扰,认识初期召会基督徒信仰与摩西律法的混杂,以及时代的转换。
引题:
为什么保罗和巴拿巴,为了犹太人要外邦人受割礼而与他们起争执和辩论?为什么新约信徒不需再受割礼?
开启:
在〔行传〕十五章这里,有宇宙召会的使徒与耶路撒冷地方召会的长老,所举行一次独特的会议;在主地上新约的行动里,这两班人都是领头的。会中没有主席,主持者乃是圣灵。(28),那是灵的基督,召会的头(西一18),万人的主(徒十36)。七节说,“辩论已经多了。”指明会中人人都有说话的自由。他们下断案是基于:(一)彼得作的见证(7~11);(二)巴拿巴和保罗所说的事实(12);(三)雅各所下的结论。(13~21)。雅各因着他的虔诚所给信徒的影响,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中间乃是领头的。……
事实上,当这关于割礼的异端最初在耶路撒冷兴起时,彼得就该照着主在行传一章八节给他和其他使徒的启示,以及行传十章他在约帕所领受关于外邦人的异象,运用主给他的恩赐,清理耶路撒冷关于神新约经纶的阴霾光景。他若这样作,犹太教的异端在耶路撒冷一开始就会被切除,不至扩展到外邦世界的众召会。……
由于雅各浓厚的犹太教背景,他所下的结论还是在摩西律法的影响之下。……按雅各在他的书信里所说的,他必定非常虔敬。也许由于这点,以及他在基督徒实行上的完全,使他与彼得、约翰同被称为在耶路撒冷召会的柱石,甚至在其中为首(加二9)。然而,就着神在基督里新约经纶的启示说,他却不强,反倒仍在旧犹太宗教背景的影响之下,凭着礼仪敬拜神,并过敬畏神的生活。……
雅各和耶路撒冷的众长老,以及成万的犹太信徒,仍然留在基督徒信仰与摩西律法的混杂里。他们甚至劝保罗实行这种半犹太教的混杂作法。(徒二一17~26)。他们不知道律法时代已经完全过去,恩典时代该受完全的尊重;凡不顾这两个时代的分别的,就是抵挡神时代的行政,就是严重破坏神建造召会作基督彰显的经纶计划。……
行传十五章那难处的解决乃是妥协。难处解决了,骚扰平静了,但毒根仍未除去。因着允许根存留,到了二十一章,难处再度出现。(使徒行传生命读经,408~422页)。
应用:
认识在新约的恩典时代中,无须死守规条,而该借信得着救恩。
三 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为着开展福音而有的行动,不是照着他们的定意和爱好,也不是照着人议定的行程,乃是借着圣灵,照着神的意旨。
引题:
保罗和西拉第二次出外的行程?主要是由谁来主导?
你是否有被那灵引导,或被那灵禁止的经历?
开启:
“在使徒行传,主借着传福音开展祂国度的行动,不是凭着人的策略和规画,乃是凭着那灵的带领和指引。因此,这不是出于人的行动,乃是出于那灵的行动。我们该……学习祷告,并保守自己在与主的交通中,使我们能随时觉得祂的带领。然后我们的行动和传福音,就会照着那灵的指引。我们需要跟随那灵的指引,不可跟随我们自己的意见、计划和规画。我们一切传福音的举动,都该在那灵的指引和引导之下。”(新约总论第四册,227页)。
应用:
照着那灵的引导接触人,向人传讲基督。
将青少年两两分组,对说使徒保罗在行传十三章十三至四十一节所传讲的基督。并利用小排或课余时间,两两配搭向同学传讲福音。
行传十三章四十八节说,“外邦人听见了,就欢乐,并且荣耀主的话,凡指定得永远生命的人都信了。”人弃绝福音,证明他不配得永远的生命(46);人信福音,证明他是蒙神指定或命定得永远的生命。神命定或指定人得救,是出于祂自己的主宰。然而,祂仍给人自由的意志。人要信或弃绝神的救恩,在于他自己的决定。
我们是否被指定得永远的生命,由我们弃绝或相信福音得以显明。你若接受福音的话,这证明神已经指定你得永远的生命。但倘若你弃绝福音的话,这就证明你不配得永远的生命,你没有被指定得永远的生命。在这件事上,神有祂的权柄和裁判权,人也有意志。一方面神有能力指派、指定,另一方面人可以接受或拒绝。何不现在就运用你的意志,相信福音,得着这永远的生命?(参使徒行传生命读经,377~3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