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我不是2自由的吗?我不是3使徒吗?我不是4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5所作之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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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章是对付吃祭偶像之物这一段插进的话。在这段插进的话里,使徒把自己当作榜样摆在哥林多信徒面前,使他们不绊跌别人,却实行八13关顾之爱的原则,建造别人。
注2:
使徒保罗是从众人得了自由的,不受人的奴役(19)。他虽然实行关顾之爱的原则,但他不受饮食任何特别方式的辖制;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该如此。
注3:
使徒把自己当作信徒的榜样时,说到他的使徒职分。这使他有权柄对付本书所论到的一切难处,就是关于召会生活及其交通的严重难处。他处理这些难处,不仅基于他的教训,也基于他使徒职分所有的权柄。要对付这种光景,他必须取这立场,并使哥林多的信徒清楚这事。他们怀疑他的使徒职分,并陷于混乱的光景,主要的是由于他们因属世的智慧、自信与骄傲而有的愚昧。
“使徒,”原文意受差遣者。主的使徒,乃是受祂差遣,有祂的权柄传神的福音,教导神圣的真理,并建立众召会的信徒。在行传第一段,彼得和约翰是这样的使徒(在犹太人中间)。在行传第二段,保罗和巴拿巴是这样的使徒(在外邦人中间)。接着他们,有些人也成了使徒,如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二6)。只要人有能力传福音,有恩赐教导神圣的真理,并且能建立召会,他就有资格并得印证,是受主差遣、有主使命和权柄的使徒。
注4:
指保罗见过主荣耀、复活的身体(十五5~8)。这是格外的特权,对看见者构成尊贵与荣耀,但不是作主使徒的条件或资格。这由巴拿巴的例子,充分得着证明。巴拿巴是使徒之一(徒十四14),却没有这样见过主。然而,在灵里借属灵的启示认识主,确是作使徒所需要的。
注5:
保罗在主里的工作有果效,是他使徒职分的证明,而不是资格。
- 2若是对别人我不是使徒,对1你们我总是使徒,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使徒职分的2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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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因为他在主里借着福音生了他们(四15)。他劳苦的果子,是他使徒职分的证据。
注2:
使徒有效工作的充分结果,不仅是他使徒职分的证据、证明,也是他使徒职分的印记。这在他使徒的劳苦上打上明显的记号,监定并证明他的使徒职分。
- 3我对那查问我的人,就是1这样分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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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指1~2节的分诉。
- 41难道我们没有2权利3吃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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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使徒在4~15节放胆、率直、刚强且直接的表白,揭示他是心、灵纯净的人,也揭示他在主的工作里,除了基督与祂的身体以外,没有别的目的。
注2:
或,自由。
注3:
指用圣徒和召会的供给,为福音吃喝(14)。
- 5难道我们没有权利带着为妻子的姊妹往来,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兄弟,并矶法一样吗?
- 6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利不作工吗?
- 7有谁当兵,曾自备粮饷?有谁栽种葡萄园,不吃园中的果子?有谁牧养羊群,不吃羊群的奶?
- 8我说这话,岂是照着人的看法吗?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
- 9在摩西的律法上记着:“1牛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关心的是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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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不可笼住踹谷之牛的嘴。
- 10还是全为我们说的?的确是为我们写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着分享的指望去打场。
- 11我们若把属灵之物撒给你们,就是从你们收割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
- 12若别人在你们身上分享这权利,何况我们?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利,倒凡事1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任何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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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容忍。直译(如器皿)容纳,隐藏。因此是指(如屋顶)遮盖。
- 13你们岂不知为1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之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同祭坛分领坛上的祭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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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圣,与罗一2者和路一75者都不同,与提后三15者同;指在关于敬拜神之事上的圣。
- 14主也是这样命定,叫宣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
- 15但这些权利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些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1宁可死,也2不─没有人能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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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使徒乃是不顾一切,绝对为着主的权益。他不仅甘愿牺牲一切的权利(12,15上,18),甚至甘愿付出性命的代价。
注2:
也不什么,保罗未说下去。可能是前半节所提之事。
- 16我若传福音,于我原没有可夸的,因为1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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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有难免的负担压在我身上。
- 17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1赏赐;若不甘心,2管家的职分却已经托付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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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使徒写本书不是为着帮助失丧的罪人得救,乃是为着帮助得救的信徒长大(三6~7),用贵重的材料建造(三10,12~14),顾到主的肢体(八9~13)并赛跑(24)。因此,他一再说到赏赐,作为信徒前进的激励(三14,九18,24~25)。见来十35注1。
注2:
或,家庭管理,家庭分配。使徒不仅是传道者,还是神家中的管家,管理家庭的人,将基督的救恩、生命和丰富分配给祂的信徒。这样的职事,就是托付并委派他的管家职分(弗三2,林后四1)。
- 18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就是在传福音上,我免费1供应福音,免得用尽我在福音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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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供陈。
- 19我虽从众人得了自由,却自愿奴役于众人,为要多得人。
- 20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之下的人,我就作律法之下的人,(虽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为要得律法之下的人;
- 21向律法之外的人,我就作律法之外的人,(对神,我不是1在律法之外,反而对基督,我是2在律法之内,)为要得律法之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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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即在律法范围、界限之外,因此是没有律法。
注2:
即在律法范围、界限之内,因此是服于律法。保罗是以基督为生命,凭基督活着。这活在他里面作生命的基督,带有生命的律,也就是生命的律(罗八2),管治他,规律他,使他对基督是正当的,合法的,正直的,适当的,所以是在一个更高更好的律法之内,服于这生命的律法。因此,他对神也不是在律法之外,而没有律法。
- 22向软弱的人,我就成为软弱的,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众人,我1成了众人所是的;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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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意指使徒为众人的缘故,调整自己以适应一切的事,也就是适应饮食不同的方式和实行(23)。
- 23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1同享这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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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作这福音的同享者(或共同有分者,合作者,合伙者)。使徒不仅是同享者、共同分享者,享受福音;也是合作者、合伙者,为福音劳苦。但在这里,他是指对福音的享受,因此,我们在经文里译为“同享这福音。”
- 24岂不知在场上1赛跑的都跑,但得2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应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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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这启示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场赛跑,我们必须跑得成功。
注2:
即一种作为激励的赏赐。见17注1。
- 25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1华冠,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华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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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指当时为运动竞赛,用树叶所作之圆冠。不能坏的华冠,就是主所要赏给赢得赛跑之得胜圣徒的,乃是在救恩之外另加上的赏赐(见来十35注1)。我们这些主的信徒,都已借信接受了祂的救恩,这是一定永定的。但我们将来能否得祂的赏赐,乃在于我们如何奔跑赛程。在本章这里,使徒正在场上奔跑(26);在他晚期的一封书信,腓立比书里,他还在奔跑(腓三14);直到提后四6~8,他奔跑到了最后一刻,才有把握会在主显现时得祂的赏赐。在这奖赏的光中,使徒嘱咐哥林多信徒,要跑这一场赛跑,使他们能得着赏赐(24)。
- 26所以我这样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这样斗拳,不像打空气的;
- 27我乃是1痛击己身,2叫身为奴,3免得我4传给别人,自己反5不蒙称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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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意,把眼睛以下的脸面打得又黑又青。这不像禁欲主义者苦待身体,也不像智慧派认为身体是邪恶的。这是要治服身体,使其成为被征服的俘虏,像奴隶一样服事我们,好成就我们神圣的目的。这相当于治死我们在地上的肢体(西三5),并治死身体的行为(罗八13),不让我们的身体用为放纵情欲,除了神看为圣的事,也不凭自己作什么。哥林多人纵情淫乱,滥用他们的身体,不顾神的殿(六19),并且任意吃祭偶像之物,不顾软弱的信徒(八9~13)。
注2:
一种隐喻,意带领着被征服、作了俘虏和奴隶的人,将他奴役,使他作奴仆,为征服者的目的效力。
注3:
免得,原文含或许的意思。
注4:
根据24~27节经文,这是指传讲赏赐,以激励奔跑的基督徒。赏赐与国度有关;国度的实现,要成为赢得基督徒赛跑得胜圣徒的赏赐。见来十二28注1。
注5:
或,不合格,被弃绝。亦即不配得奖赏。使徒必定是借着相信基督,靠恩得救的。不仅如此,他也蒙召作使徒,以完成神新约的经纶。然而,他在这里却极其儆醒的奔跑他的赛程(徒二十24),治服自己的身体,以适于他神圣的目的,使他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不致不蒙称许,并被弃绝(林后五10),不配得着要来国度的赏赐。见太七21~23与二五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