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耶稣往橄榄山去。
- 2清早又来到殿里,众百姓都到祂那里去,祂就坐下教训他们。
- 3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1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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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福音选录九件事例,证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前六件记在三至七章,形成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在积极方面使我们得着重生、满足、医治、点活、喂养并解渴。后三件记在八至十一章,形成另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在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瞎眼和死亡,这三样主要的消极事物。
本章的事例,向我们启示一切与罪有关的问题:(一)罪的源头,就是魔鬼;(二)罪的三个主要项目,就是奸淫与淫乱、杀人、谎言(3,41,44);(三)罪的辖制或奴役;(四)罪的结局或结果,就是死;(五)谁是没有罪的─主;(六)谁有资格定人的罪─主;(七)谁能赦免人的罪─主;(八)谁能释放人脱离罪─主。主是永存的神,是那伟大的“我是,”成了人子,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担当我们的罪,所以祂能赦免我们的罪;并且主是永远的神,能进到我们里面作生命和光,把我们从罪的奴役和黑暗中拯救出来。
本章的事例也描述律法(5,17)的宗教(由圣殿所代表─2,20),无法释放人脱离罪和死;但主耶稣这位“我是,”成了人子,为着蛇所毒害的人在十字架上被举起,能作宗教和律法所不能作的事。本章给我们看见,基督这伟大的“我是,”不仅与罪和死相对,也与宗教和律法相对。
- 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拿的。
-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1这样,你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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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他们在这里的问题,和四20~25,九2~3一样,都是对错的问题,属于知识树,结果是死(创二17)。但主在7节的答覆,把他们引向祂自己这生命树,结果是生命(创二9)。
- 6他们说这话,是要试诱耶稣,好得着把柄告祂。耶稣却1弯下腰来,用指头在地上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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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主耶稣弯下腰来,乃是作一个表示,为使那些骄傲自义的经学家和法利赛人谦卑安静下来。祂可能在写: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
- 7他们还是不住的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
- 8于是又弯下腰来,在地上写字。
- 9他们听见了,就从老的开始,一个一个的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 10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 11她说,1主啊,没有。耶稣说,2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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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先生。
注2: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不能定这妇人的罪,因为他们都是有罪的。只有主耶稣是没有罪的,只有祂有资格定这妇人的罪;然而,祂却不肯。
- 12于是耶稣又对众人讲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绝不在黑暗里行,必要得着1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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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生命的光(一4)凭着人里面生命的感觉,在人里面照耀,拯救人脱离罪。
- 13法利赛人就对祂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
- 14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就是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晓得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你们却不晓得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
- 15你们是凭肉体1判断人,我不判断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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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审判,定罪。
- 16我就是判断,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我并不单独,还有差我来的父1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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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这证明,子在地上时,父也与祂同在地上;父与子,子与父,是永不分开的。子在地上时,仍旧在天上与父同在(三13)。这也证明,当神成了肉体时(一14),乃是子带着父,父同着子,在灵里,父、子、灵,整个的神成为肉体(提前三16)。29节者同。
- 17连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 18我是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
- 19他们就问祂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1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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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与14节的晓得同字。
- 20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施教的时候,在银库那里说的,也没有人拿祂,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
- 21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你们要寻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 22犹太人就说,祂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祂要自杀吗?
- 23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1出于下头的,我是出于上头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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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出于和属,原文同字。
- 24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你们的1罪中;你们若不信2我是,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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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复数。
注2:
“我是”(28,58)乃是耶和华这名的意义(出三14)。耶和华是神的名字(创二7),亦即那昔是今是以后永是的,就是那自有永有的(启一4,出三14~15),用于神与人的关系。因此,这名指明主是那与人有关系之永存的神。人若不信祂就是这位神,必要死在罪中。
- 25他们就对祂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基本上,就是我对你们所1讲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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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主所讲说的将祂之所是,特别是祂永远的神性,如前节所说的“我是,”启示出来。这是主话语中启示的基本要素。
- 26关于你们,我有许多事要讲说,要判断;但那差我来的是真实的,我把从祂所听见的这些事,对世人讲说。
- 27他们不明白耶稣是在对他们讲说父。
- 28所以耶稣对他们说,你们1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并且知道我不从自己作什么;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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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举起”这辞,也用于三14和十二31~34。在三14,主这位人子要在蛇的形状里被举起来,替蛇所毒害的人担当神的审判。在十二31~34,主这位人子要被举起来,为将古蛇,撒但,世界的王,赶出去。因此在本章,主这位被举起来的人子,能将蛇所毒害的人从罪,蛇的毒素里,拯救出来。
- 29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一人,因为我始终作祂所喜悦的事。
- 30耶稣说这些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入了祂。
- 31耶稣对信祂的犹太人说,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就真是我的门徒;
- 32你们必认识1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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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原文与一14、17的“实际”同。这真理,并不是道理上所谓的真理,乃是神圣事物的实际,就是主自己(见十四6注2,一14,17)。本节说,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36节说,神的儿子叫你们自由。这证明神的儿子,主自己,就是真理。主既是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祂就是神所是的实际。因此,实际就是神的神圣元素,给我们实化。当主这位伟大的“我是”进入我们里面作生命,祂就在我们里面作光照耀,将神圣的元素带进我们里面作实际。这实际,就是那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神圣元素,给我们实化,借着神的生命作人的光,使我们得以自由,脱离罪的奴役。主作神的话成为肉体(一14),就是把神当作这实际带给我们,作我们享受的恩典(一17)。
- 33他们回答祂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被谁奴役过;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
- 34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 35奴仆不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 36所以神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 37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里面容不下我的话。
- 38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从你们的父听见的。
- 39他们回答祂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1子孙,就必行亚伯拉罕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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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直译,儿女。
- 40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个将从神所听见的真理,对你们讲了的人!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
- 41你们是行你们父所作的。他们对祂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 42耶稣对他们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是出于神而前来的,并且已经来了。我不是从自己来的,乃是祂1差了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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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一6注1。
- 43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讲说?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话。
- 44你们是出于1那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并且不站在真理中,因为在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他自己的2私有物,因他是说谎的,也是3说谎者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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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因为魔鬼是罪人的父,所以罪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魔鬼是那古蛇(启十二9,二十2),罪人也是蛇类,毒蛇之种(太二三33,三7)。因此,罪人需要主在蛇的形状里,为他们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三14),不只救他们脱离罪,也救他们脱离罪的源头,魔鬼(来二14)。
注2:
主这话揭示,在谎言之父的魔鬼里面,有一个特殊的恶物,就是叫他成为罪的源头的,乃是他自己的私有物,是其他受造之物所没有的。
注3:
或,谎言的父。魔鬼既是说谎者的父,他就是罪的源头。神的神圣元素是生命又是光,在人里面作工,将人从罪的奴役中释放出来。但魔鬼的邪恶元素是罪,借着死亡和黑暗在人里面作工,奴役人去犯罪。他的本性是虚谎,并且带来死亡和黑暗。有黑暗就有虚谎,虚谎与真理相对。
- 45我讲真理,你们却因此不信我。
- 46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我既然讲真理,你们为什么不信我?
- 47出于神的,必听神的1话;你们所以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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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六63注3。
- 48犹太人回答祂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又有鬼附着,岂不正对吗?
- 49耶稣回答说,我没有鬼附着,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侮辱我。
- 50然而我不寻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寻求荣耀并审判人的。
- 5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必永远不见1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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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照二章立定的原则,这也是变死亡为生命。
- 52犹太人对祂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有鬼附着。亚伯拉罕死了,众申言者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话,必永远不尝死味。
- 53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申言者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
- 54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神的那一位。
- 55你们未曾1认识祂,我却认识祂。我若说不认识祂,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祂,也遵守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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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在原文,本节的“认识”用了二字:第一是表明外面客观的认识,第二是指里面主观的知觉。主耶稣告诉法利赛人,他们不认识父神,连外面客观的知识都没有;但祂在里面主观的知觉里认识父。
- 56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腾的要见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欢乐。
- 57于是犹太人对祂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
- 58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1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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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主这位伟大的“我是,”乃是永远长存的神,因此,祂在亚伯拉罕之前,也比亚伯拉罕大(53)。
- 59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祂,耶稣却隐藏起来,从殿里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