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耶和华我们的义”指神性里的基督,“公义的苗”(5)指人性里的基督。这里的名指明,基督作为大卫的后裔不仅是人,也是耶和华,就是那位创造天地、拣选亚伯拉罕、建立以色列族的,祂是大卫的主,就是大卫称祂为主的(太二二42~45,参启五5,二二16)。基督来作为苗,乃是耶和华自己成为神选民的义。
注2:
这里“我们的,”指明基督与我们成为一,作我们的义(林前一30,林后五21)。基督基于祂的救赎,成为我们的义。基督是公义的苗(5),在肉体里来,作大卫的后裔,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为要洗去我们的罪,并完成救赎(弗一7,来九22,彼前一18~19)。我们有了祂的救赎为基础,就能信入祂而蒙神赦免(徒十43),神就能称义我们(罗三24,26),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义,而给我们穿上义袍(赛六一10)。这乃是为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基督(西二9)开了一条路,使祂能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西三4上),我们内里生命的律(三一33),和我们的一切,而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全人里面,以完成神永远的经纶。
注3:
以色列的邪恶为基督预备了路,使祂进来作他们的义。虽然以色列离弃神去随从偶像(二13),邪恶得无法医治(十三23,十七9),但因着神的怜恤、慈爱、信实和永远的爱(三一3,哀三22~23),神绝不放弃蒙祂拣选却岔开的子民。祂在定罪、惩罚、惩治以色列时,定意要成为肉体,作大卫的苗,使祂能成为祂子民的义。基于基督作为耶和华来成为他们的义,邪恶的以色列族必能得着恢复。至终,以色列要彰显基督——他们的义,作他们的中心(他们的所是)和他们的普及(他们的彰显)。这彰显要终极完成于新耶路撒冷(启二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