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们1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示呢?
-
注1:
申言者传扬新约经纶里新约的福音,但无人相信他们所传的。他们所传的是根据神的显示,就是基督作耶和华的膀臂,作大能的救赎主(见五一9注1)。所传的并显示的,都是论到基督作耶和华的仆人(11下)。
本章清楚说到基督的四个阶段:(一)基督成肉体的阶段(1下~3);(二)基督钉十字架的阶段(4~10上,12下);(三)基督复活的阶段(10下~11);(四)基督升天的阶段(12上)。整章乃是在基督第二次来时,那要得救的以色列家所作的承认(亚十二10,罗十一26~27)。那时他们要承认五三章的内容,这章对他们必富有滋味。
- 21祂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2芽,像根出于干地。祂无3佳形威仪叫我们观看祂,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祂。
-
注1:
原文在此有连接词,可译为“因,”说明没有人相信关于基督的传扬,并接受关于基督之显示(1)的原因。
注2:
1下~3节包含申言者的传扬与耶和华的显示,论到基督这位成为肉体的救主,过着低微、多受痛苦的人性生活,使祂完全够资格作救赎主和拯救主,以拯救堕落的人脱离撒但、罪、死和己(来二14~18,太一21,罗八3,提后一10,太十六24~25)。
基督在祂的人性里生长不像大树,乃像耶和华面前微小、柔弱的芽(嫩芽),长在艰难的环境(干地);这包括祂生于贫寒之家,住在受藐视的加利利地区受藐视的拿撒勒城。
注3:
耶稣没有威仪,反倒贫寒(太八20);没有佳形或美貌,反而面貌憔悴,形容枯槁(五二14)。
- 3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1痛苦,常经忧患;祂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
-
注1:
基督“这人主要的不同点,乃是祂的一生满了痛苦的际遇。”(Keil and Delitzsch,科尔和戴理兹)。基督是完整的神,由耶和华的膀臂(1,五一9,五二10),就是神的能力(林前一22~24),所表征;祂在祂的成肉体里(约一1,14,提前二5下),成了完全的人,由多受痛苦的人所表征。
- 4祂诚然1担当了我们的2忧患,背负了我们的痛苦;我们3却以为祂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
-
注1:
在申言者的传扬与耶和华的显示里(1),基督被启示为钉十字架的救赎主,为我们的过犯(罪)将自己献上,以完成耶和华永远的救赎(4~10上,来九12),使基督里的信徒得蒙救赎(罪得赦免——徒十43,得称义——徒十三39,并与神和好——罗五10),结果在基督复活里得与基督有生命的联结(10下),这复活的实际乃是赐生命的灵(约十一25,林前十五45下,罗八11)。
注2:
忧患(疾病)和痛苦,就像过犯和罪孽(5),是来自罪;因此,这些也需要基督的救赎(太八17与注)。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神审判时,神将我们一切的罪孽都放在祂身上,那一刻祂担当了我们的疾病(6下,彼前二24)。
注3:
人以为基督必定有什么地方错了,所以祂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他们不明白基督是替我们死,代替我们这些罪人(4~5,8~9,11下,12下,林后五21,彼前三18上)。
- 51那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创,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2医治。
-
注1:
见4注3。
注2:
见彼前二24注8。
- 6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1我们众人的罪孽都2归在祂身上。
-
注1:
这里特别是指主回来时余剩的犹太人。那时所有余剩的犹太人都要悔改(亚十二10~14,启一7),并说出这节的话。
注2:
当神在十字架上审判耶稣时,祂将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使耶稣那时在神的眼中,成为唯一的罪人(太二七45~46与45注1,46注2)。基督的死不仅仅是被人杀害(徒七52),也不是殉道,乃是神按着祂的律法,亲自执行的。因此,祂作罪人的代替,完成了代替的死(彼前三18),这死照着神的律法是合法的,并且是神照着律法所承认并称许的。
- 7祂被1欺压,受苦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去宰杀,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
-
注1:
在基督为罪人的代死里,祂被欺压,受苦害,像羊羔被牵去宰杀,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无反应(徒八32,太二六62~63,二七12,14)。
- 81因受欺压和审判祂被夺去;至于祂那2世代的人,谁想祂是因我百姓的过犯,受他们所当受的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呢?
-
注1:
基督受假冒为善的犹太首领欺压(太二六57,59,65~68),然后又受不公正的罗马官长审判(路二三1~12,约十八33~38,十九1~16)。借着这两件事,祂被夺去,并被钉十字架。
注2:
与基督同时代的人,没有人明白基督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申言者之百姓(犹太人)的过犯,受到他们所当受的鞭打。
- 9祂虽然1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2使祂与恶人同埋,谁知3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
-
注1:
基督是无罪的(林后五21,来四15,彼前二22),因此祂不是为自己的罪而死。祂乃是代替我们这些罪人而死(彼前三18)。
注2:
那些钉基督十字架的人,打算将祂与两个罪犯同埋,就是与恶人同埋(路二三32~33),但神在祂的主宰里,至终使基督葬在财主的坟墓里(太二七57~60)。
注3:
这字在原文为复数,表征“强烈的死,这死极其疼痛,就像一再的死。”(Keil and Delitzsch, 科尔和戴理兹)。
- 10耶和华却喜悦将祂压伤,使祂受痛苦。祂使1自己成了2为着罪的祭,祂必看见3后裔,并且4延长年日;耶和华所5喜悦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
注1:
直译,祂的魂。下节者同。
注2:
基督自愿成了为着罪的祭,这是指为着全部的罪——为着过错、错误、罪愆、过犯、恶行和罪孽——的祭(约一29),包括赎罪祭(利四)和赎愆祭(利五)。
注3:
10下~11节是指在复活里的基督。这里的后裔是团体的后裔,就是召会作基督的身体,由基督作那一粒麦子而死,并借着祂繁增的复活所产生的许多子粒,就是所有的信徒所组成的(约十二24,彼前一3)。基督作耶和华的仆人,乃是复活的赐生命者,就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林后三6,17),产生了一个后裔,以建造祂的身体作祂的延续,使耶和华喜悦,并使基督得满足。
注4:
今天基督乃是借着活在祂的信徒里而延长祂的年日(加二20,见徒二八9注1)。祂的信徒作祂的身体,就是祂的延长。
注5:
神的喜悦(弗一5,9,腓二13)乃是要看见许多儿子,由祂而生,成为基督的肢体,构成召会作基督的身体,就是基督团体的彰显。这完全在于基督的死与复活。
- 11祂必看见1自己劳苦的2果效,便3心满意足;那义者我的仆人要4使许多人因5认识祂而成为义的;并且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
注1:
直译,祂的魂。
注2:
基督的魂劳苦的果效,含示一切在基督的复活里,并借着基督的复活,所产生的项目,如下:(一)作为经过过程者,就是末后的亚当,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作是灵之基督的实际,为要借着分赐生命而繁增(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二)作为居首位者,就是在万有中居首的一位,基督成了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使神的新造有新生的起头,并使基督成为身体的头(西一18,启一5上);(三)作为神而人者,基督在祂的人性里由神所生(徒十三33),成为神的长子,兼有神性和人性,作为模型,使许多儿子模成祂的形像(罗八29下);(四)作为复活的生命(约十一25),基督重生了祂所有的信徒(彼前一3),使他们成为祂的弟兄,就是神许多的儿子(来二10上,11下~12,罗八29下,约二十17),他们是神家中的人,成为神的国(弗二19,加六10),和神宝贵的基业(弗一11);(五)作为一粒麦子,基督成了许多子粒(约十二24),这些子粒就是祂的扩增(约三30),也是祂身体——一个饼、召会——的组成分子(林前十17,弗一22~23);(六)借着祂释放生命的死,并用祂分赐生命的复活,基督产生了团体的后裔,作为祂的魂劳苦的果效;祂在祂的复活里必看见这后裔,便心满意足(10下~11中,参加三29);(七)作为信徒的生命,复活的基督乃是新人的一切肢体,又在一切肢体之内(西三10~11)。
注3:
基督要看见召会,并以召会为满足。
注4:
基督要使许多认识祂(那义者)的人成为义的。本节既是指在复活里的基督,所以使我们成为义的,不仅仅是客观的称义我们,乃是借着祂作复活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以及我们活祂,而主观的使我们成为义的(太五20与注1,罗五19与注1,林后五21与注4,腓三9与注6)。
注5:
对祂这位义者(复活的基督作耶和华的仆人)的认识。
- 12所以我要使祂与1至大者同分,祂要与至强者均分2掳物;因为祂将3命倾倒,以至于死,且被4算在罪犯之中;唯独祂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
注1:
本节上半说到基督在祂的升天里。至大者与至强者是指神。在基督的升天里,神使基督与神这至大者同分,基督也与神这至强者均分掳物。
注2:
“掳物”指明打了一场仗。基督在十字架上并在复活里打了仗,赢得胜利,从撒但取得掳物(见弗四8注2)。在基督的升天里,有一个基督胜利的展示,分享基督得胜所取得的俘虏、掳物。基督这位升天的得胜者,与神这位至大者并至强者均分祂得胜的掳物(诗六八18与注3)。然后基督就将这掳物赐给召会,作为建造基督身体的恩赐(弗四8下,11~12与8注3)。这是为要完成耶和华所喜悦的事,这些事照着神的心意和计划,必在基督的手中亨通(10下)。
注3:
直译,魂。人、神和基督,都参与了基督的钉十字架。人所作的是杀害,杀死(徒七52),但神乃是施行合法的审判,以基督为合法的代替者将祂杀死,使基督能为罪人完成代替的死(6下,10上)。不仅如此,基督自己也甘愿作这样的祭。祂使自己成为那祭(10中),并且为此将命倾倒(约十17~18,来九14)。
注4:
当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时,祂被算在罪犯之中(路二三32~33),又为罪犯代求(路二三3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