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五二~六七篇可视为诗人在神殿(家)中享受神时,从他们复杂情绪发出的虔诚表露。一面,诗人享受神和祂的拯救;另一面,他们定罪他们的仇敌,求神审判并灭绝他们。在这些诗篇里,诗人的情绪是强烈、混杂且复杂的。
这部分的诗篇是论到在伦理范围里的人性,说到公正、正直,并持守人的纯全。然而,这些事不是新约所启示的属灵。圣经中神圣的启示是渐进的。要正确的珍赏诗篇,需要新约神经纶的启示。神永远的经纶是要把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并将祂的丰富分赐到人内在的所是里(弗三8~9,14~19),使祂成为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借着祂的生命和祂赐生命之灵全备的供应(腓一19下),人就能活祂并显大祂(腓一20~21上),使祂得以显现(提前三16上)。这样,所有蒙祂拣选的人就能团体的成为祂的彰显,作祂的丰满,祂的生机体,就是召会(弗一22~23,三19~21)。与新约中所启示的属灵标准作比较,这些诗篇里的属灵程度低得多了。参伯六1注1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