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31~48节提到神垂听祂选民祷告的七种情形。这末了的情形(48)强调三件事:圣地,预表基督是神分给信徒的分(见申八7注1);圣城,表征在基督里神的国(诗四八1~2);圣殿,表征神在地上的家,召会(弗二21,提前三15)。这是关乎神经纶的三件紧要的事。在被掳到巴比伦期间,但以理把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向着圣地、圣城与圣殿祷告(但六10)。这指明当我们向神的祷告是向着神永远经纶里的目标,就是基督、神的国、与神的家时,神必垂听我们的祷告。这意思是说,不论我们为谁祷告,我们的祷告都该对准神的权益,就是对准基督与召会——神在地上的权益,以完成神的经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