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此乃照7节;希伯来文经文可读作,教训。基甸在大大成功以后,有了可怕的失败。他失败的内在因素是离弃神,以及将自己联于撒但(见二12注1)。他失败的关键包含三个因素。第一,基甸不仁慈;他杀了那些不支持他的同胞(16~17),干犯了神的第六条诫命(出二十13)。第二,他放纵肉体的情欲,对肉体的情欲毫不约束(30~31),因而干犯了第七条诫命(出二十14)。第三,他虽然在拒绝管理百姓的事上作得正确(22~23),却贪恋百姓所夺的掠物(24),因而干犯了第十条诫命(出二十17)。基甸放纵性欲并贪恋金子,导致拜偶像(参弗五5,西三5)。基甸用他从百姓取得的金子制造了一个以弗得,这以弗得成了以色列人的偶像(27)。结果,基甸的家和整个以色列社会都败坏了。
在这卷关于享受那预表基督之美地(见申八7注1)的书中,基甸的成功指明得着绝佳的机会享受基督,而他的失败指明失去享受基督的机会。基甸的失败给我们看见,我们在对付性欲和钱财的事上,必须施行严格的管制。在这些事上任何的放纵,都会抹煞我们对基督的享受。见撒下十一4注1,王上十一43注1三段,创十四23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