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除掉许多1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多、比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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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出二三23注1。
- 2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1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恩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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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按照神圣的思想,迦南地的国民必须消灭,因为他们是属魔鬼的,并且与鬼调和(九4~5,十八9~14,参林前十20~21)。见民十三33注1。
- 3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 4因为他们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
- 5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1木像,用火焚烧他们雕制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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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或,亚舍拉(Asherahs);指一异教女神的像。
- 6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的圣别子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作祂1自己的珍宝,作祂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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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出十九5注1。
- 7耶和华锺情于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多于别民,原来你们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 8乃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祂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把你们从为奴之家,从埃及王法老的手中救赎出来。
- 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并施慈爱,直到千代;
- 10向恨祂的人当面报应他们,将他们灭绝。凡恨祂的人,祂必当面报应,绝不迟延。
- 11所以,你要谨守我今日所吩咐你遵行的诫命、律例和典章。
- 12你们若听从这些典章,谨守遵行,耶和华你神就必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向你守约并施慈爱。
- 13祂必爱你,1赐福与你,使你人数增多,也必在祂向你列祖起誓要赐给你的地上,赐福与2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以及牛犊、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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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我们乃是在基督里接受并享受神的祝福(弗一3)。神给世人唯一的诫命乃是相信并接受祂的儿子(见罗一5注4)。实际上,基督自己就是神的诫命。我们需要接受祂、持守祂、并与祂是对的。我们若这样作,就与神是对的,祂也会爱我们,并赐福与我们(约十四21,23)。
注2:
直译,你腹中的果子、地的果子。
- 14你必蒙福胜过万民;你们的男女没有不能生养的,牲畜也没有不能生育的。
- 15耶和华必使一切的病症离开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样的恶疾,祂必不加在你身上,只加给一切恨你的人。
- 16耶和华你神所要交给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将他们除灭;你的眼不可怜惜他们。你也不可事奉他们的神,因这必成为你的网罗。
- 17你若心里说,这些国的民比我多,我怎能赶出他们?
- 18你不要惧怕他们,要牢牢记住耶和华你神向法老和全埃及所行的事,
- 19就是你亲眼所看见的大试验、神迹、奇事、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都是耶和华你神领你出来所用的;耶和华你神必照样对待你所惧怕的众民。
- 20并且耶和华你神要打发大黄蜂到他们中间,直到那余剩而从你面前藏躲的人灭亡了。
- 21你不要因他们惊恐,因为耶和华你神在你们中间,祂是大而可畏的神。
- 22耶和华你神要1渐渐的将这些国民从你面前除掉;你不可把他们速速灭尽,免得田野的兽多起来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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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见出二三29注1。
- 23耶和华你神必将他们交给你,大大的扰乱他们,直到他们灭绝了。
- 24祂要将他们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们的名从天下消灭;必无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将他们灭绝了。
- 25他们雕制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取为己有,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这原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26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里,免得你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厌恶它,十分憎嫌它,因为这是当毁灭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