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首领为着事奉神与神合作,献十二个银盘、十二个银碗、十二个盛满了香的金盂(84~86),表征基督在祂的救赎(银)并神圣性情(金)里,对神乃是馨香的满足(香)。因着献祭者是有罪的,所以与神配搭时,也献十二只公牛、十二只公绵羊、十二只一岁的公羊羔、并同献的素祭作燔祭;十二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以及二十四只公牛、六十只公绵羊、六十只公山羊、六十只一岁的公羊羔作平安祭(87~88)。这些供物表征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救赎我们脱离罪;基督作我们的燔祭,使我们向神活着;基督作我们的平安祭,借此我们与神在平安中彼此享受基督。这一切供物是为着敬拜神,表征我们要敬拜神,就必须将自己献给祂,然后必须献上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使我们能与神彼此享受基督,并且因祂得着满足。
十二是神行政中绝对完全并永远完整的数字(见启二一12注2,16注2与17注2)。供物由十二个支派分十二天献上,祭牲的数目是十二乘一倍(十二、)二倍(二十四、)或五倍(六十),表征献的时间、献的人和所献之物,在神的行政里,都是绝对完全和永远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