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三册

《召会生活的专特、包容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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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召会生活的包容(二)

读经: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节,罗马书十六章十七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六节,十四节,哥林多前书五章九至十三节,提多书三章十节,约翰二书九至十一节,七节。

我们在前一篇信息里看见,使徒保罗为着实行在一里的召会生活,对于道理和作法,采取了一种包容的立场。关于吃这件事,一位基督徒弟兄吃这种食物,另一位吃那种食物,彼此都不该批评对方。至于守日这件事,原则也是一样。一位基督徒弟兄守一个日子,认为这一天顶特别;另一位弟兄看日日都是一样,这两位弟兄也都不该批评对方,每个人都应当包容。

关于吃祭偶像之物这件事,保罗不置可否,他只顾到别人的良心。关于嫁娶这件事,也很难说孰是孰非,要看情形而定。一个人如果能够容忍各种环境,也许不结婚更好,否则他最好结婚。这就是包容。保罗知道所有正确的道理,但他在实行召会生活时是包容的。我们都必须学知,要保守身体的一,就必须实行这种包容。如果我们在我们信仰以外的任何事上专特并明确不变,定规会破坏一。一会受到损害,我们会分裂。基督徒中间分裂的主因,就是忽略而没有注意到召会生活的包容性。

包容要平衡

现在我们需要来看另一项平衡。我们已经看过,专特性要由包容性来平衡,而包容性也必须受其他事物所平衡。我们很容易只顾一面而走向极端。在旧约何西阿书有一节经节,主将以法莲比作没有翻过的饼(七8)。由烤箱或平底锅烘烤的饼,需要一再翻面。如果饼没有翻面,一面会烤熟,另一面还是生的。在主眼中,有些以色列人就像没有翻过的饼,总是只有一面。这仍是今天神儿女的难处。许多基督徒像没有翻过的饼。我们在前一篇看过如何平衡专特性,而在这一篇必须来看另一种的平衡。我们到下一篇还要看另一个平衡。我们需要一再翻面,这样,我们才会成为最好的“饼”。专特需要包容来平衡,包容也需要有所平衡。

我在这一篇信息开始的时候,列出新约圣经里的一些经节,说到那些人是不能、也不应当接纳到召会生活里的。不要以为召会必须实行包容到一个地步,必须接纳每一种人。不,绝不是这样。不错,我们应当包容,但还是有一些人,是我们不能、也不应当包容的。

不听召会的人

我们在马太福音看见不听召会的严重性(十八15~17)。我们以为如果一个人发了脾气,这事很严重;若有人犯了不道德的罪,就更严重了;但是如果有人不听召会,我们认为这算不得什么。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召会感。但主耶稣说,我们必须看这样的人像异教徒一样。在圣经中,异教徒比罪人还不如。主耶稣也说,我们必须看这样的人像税吏一样。我们不应当把他看作软弱的弟兄,同情他。不听召会是严肃的事。

罗马天主教过度行使权柄来控制圣徒,所以宗教改革时,有一项改革就是攻击过度行使权柄。因此,在更正教里,大多数基督徒对于召会的态度是非常自由的。今天几乎没有人尊重召会;当我们说到尊重召会这事的时候,有些人甚至定罪我们,说这是天主教教义,是要设立教皇。有教皇当然是不对的,过度行使权柄管制圣徒也是严重的错误,但这并不是说召会没有权柄,也不是说我们不该有召会感。

我举例将这一点加以说明。假定有一位弟兄,在许多方面都很好,然而他对一位粗野且不怎么好的弟兄作了一件事。末了,三位弟兄被迫将这事告诉召会。于是长老们劝他悔改,向那位粗野的弟兄道歉。但是他不听,反而说那位粗野的弟兄不对。按照今天的基督徒观念,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甚至有些人会说,错在那位粗野的弟兄,不在那位好弟兄。甚至有些人可能同情那位好弟兄,因为他一向都是那么好。

在这种情况中,我们该怎么办?你同意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税吏吗?我相信大多数基督徒不会把这个看作一件严重的事。有些人会袒护那位好弟兄,说我们不应当把这事当作问题。还有的人会说,“让时间来表明罢。也许两周以后一切都好了,他们会彼此和好,现在别管了。”大多数基督徒抱持这种态度,就是因为没有召会感。他们没有考虑到,不听召会是非常严重的。虽然我们在召会生活里必须包容,但有些人在一些事上不尊重召会,也不听召会,在这件事上我们不能包容。这完全事关召会的一。我们必须对这一有感觉。

制造分裂的人

罗马十六章十七节说,“那些造成分立和绊跌之事,违反你们所学之教训的人,我恳求你们要留意,并要避开他们。”这节只能适用在有正当召会生活的地方。如果一个基督徒团体已经分裂,就没有立场来用这节。一个团体要实行召会生活,必须用使徒保罗正确而平衡的教训,就是调节过的教训,不是未调节过的教训。地方召会要使用这节圣经,本身必须合式的受过平衡;否则,召会所教导的就不正确,信徒也很难听从那个召会。每个地方召会必须非常谨慎,不要过分强调任何信仰范围以外的事物。

让我举例将这一点加以说明。假定有个地方召会过分强调蒙头,告诉每一个人,蒙头是召会生活里一件特定的事,所有的姊妹都必须蒙头。如果召会这样作,有些姊妹也许会不同意。于是有人可能说,“我们把罗马十六章十七节应用在她们身上罢。”这样应用是错的,因为召会过度强调蒙头,就是错的。过分强调蒙头是导致异议的因素。

现在我们进一步来看另一点。假定某地方召会强调一、合一,一直强调一地一会,甚至“一个城市一个召会”成了召会的口号。结果,有些圣徒有了异议,甚至暗中破坏召会,去对一个又一个圣徒说,“这实在太过分了。这里的召会是一地一会教派,是地方召会宗派。”如果情形是这样,就必须将十六章十七节应用在有异议的圣徒身上。在原则上,这与我们对待基督徒的信仰是一样的,就如我们说圣经是神的话,逐字都是出于神圣的启示。这样的话我们不论说了多少,意思都不是过分强调。我们也许天天说这话,却不算过分强调这事,因为这是我们基督徒信仰里专特的事。但是如果有人说,“只要说,圣经的话是神启示的就好了,不要强调‘逐字’。只要概略的接受圣经就可以了。圣经很好,但是可能有一些经节,至少有一些话不是神所启示的。有些话只是作者自己说的。”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就必须应用十六章十七节。

我们必须清楚,必须极其平衡。根据历史,不平衡、过度强调某些事物,是所有分裂的原因。使徒保罗的教训是非常平衡的,所以他能说,凡造成分立,违反他教训的,要避开他们,要远离他们,要留意他们。但是在一些所谓的召会里,因为他们已经分裂了,就绝不能应用这节圣经,因为他们没有立场来应用。我们要应用这一节圣经,必须绝不分裂。我们必须完全是一个非常平衡、真正、正确的地方召会。

帖后三章六节、十四节的原则和罗马十六章十七节一样。保罗说,有些弟兄不按规矩、不按着他们从他所受的传授而行。他又说,若有人不顺从他这信上的话,就要记下这人,不和他交往。我们应当记下这些人,不要与他们交往,不要和他们结伴。与他们结伴会加强他们分裂的灵,会帮助他们引起更多异议。只有正当、真实、正常的地方召会,才有地位来应用罗马十六章十七节和帖后三章六节、十四节这样的经节。

犯罪的人

现在我们来看林前五章九至十一节。这些经节说到罪恶的事,例如拜偶像、淫乱、辱骂、醉酒、勒索。这些事都非常邪恶,不是有辱神的神性,就是破坏人性。拜偶像亵渎神的身位;而淫乱、辱骂、醉酒、勒索破坏人性。神非常在意祂神圣的身位,祂是忌邪的神。神也注重人性。所以神不容忍这些事。没有一个拜偶像或行淫乱之事的人,可以被容许留在召会生活里。地方召会也不应当容忍任何辱骂人的、醉酒的、勒索的。这一切的事破坏人性,也破坏主在这地上,在人类中间的见证。因此保罗告诉我们,有称为弟兄或姊妹的,如果惯于行这些事当中的任何一件,就必须从召会中间挪开(11,13)。但只要不是罪恶的事,不是和偶像或任何淫乱、辱骂、醉酒、勒索有关的事,我们就必须容忍。

分门结党的人

提多书三章十节清楚的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拒绝。这是因为分裂破坏基督的身体。神注重祂自己;神也注重人性;第三,神顾到基督的身体。在地方召会里,没有一个人应当作任何事来破坏神的身位、破坏人性、或破坏基督的身体。一个人如果破坏其中的任何一项,我们都不能继续接纳他。召会必须把他赶出去,拒绝他或者避开他。我们不能和这样的人交往。

越过基督教训的人

约贰九节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留于其中的,就没有神。”这是指越过、超过使徒关乎基督之教训的人。使徒教导基督是神的儿子,成为肉体来作人,祂是赐给我们永远生命的那一位。使徒也教导说,祂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这些就是使徒教训的主要重点。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乃是为着重生。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乃是为着救赎;复活是为着生命的分授。

早在第一世纪时,就有一些所谓的基督徒(约翰称之为敌基督的)已经越过了这些点。有些人说,基督不是在肉体里来的(7)。换句话说,他们不承认基督的成为肉体。今天同样的原则,一些所谓的摩登派人士,他们自称为基督徒,却说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犹如殉道者遭受逼迫,祂在那里受死不是为我们的罪。这些人说,祂的死不是为着救赎,只是为着殉道。他们还说,基督从未复活。那些人当中如果有人承认基督复活,那也是说基督只是灵性复活,肉身并没有复活。这些人都越过了基督所教训的。

我们不该向这种敌基督的、或摩登派人士问安。我们如果向他们问安,就在他们的恶行上有分。还有,我们更不应当接待他们到我们家里(10~11)。有些人也许说,如果我们这样行,就太专特了,我们必须包容。但我们对这种人不能包容。他们是亵渎基督的人,我们不能和亵渎主的人交往。凡亵渎主耶稣的人,必须从召会中赶出去。我们必须避开这样的人。

我盼望这些话叫我们清楚,我们不能和那些人交往。当主吩咐我们基督徒要包容时,我们常是专特的;当主吩咐我们要专特时,我们又常是包容的。不过,我相信你们祷读这些经节几次以后,会得着清楚的观念。在召会生活里,不论我们有多包容,有些人是我们不能接纳的。我们对这几种人必须专特,不能与他们任何人交往。

注重立场

常有人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感觉十分兴奋。他们称赞我们的聚会真好,并且主在我们中间的行动太美妙了。但是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不来了,因为他们听到一些他们不同意的事。这种行为显示,这些亲爱的圣徒从来没有看见什么是召会的一。如果他们看见了什么是召会,什么是召会的一,就不会在乎他们不同意的事。他们不会在意召会的情形,只在意正确的立场。

我用以色列人的被掳为例子或预表来说明。圣地上所有的以色列人,在他们历史中正常的时期乃是一,以耶路撒冷为他们独一的中心。后来他们分散了;换句话说,他们分裂了。首先是有些人被带到叙利亚,然后有一些人被带到埃及,末了几乎所有余下的人都被带到巴比伦。这就是被掳,也是分裂。被掳七十年以后,主吩咐他们归回。归回的不是多数,乃是少数的遗民。

尼希米记、以斯拉记、哈该书给我们看见,归回的人光景很可怜,有些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假定留在巴比伦的希伯来人,大多数是属灵、敬虔的,他们中间甚至有一些属灵大汉。而且假定他们常常有很好的聚集。再者,假定在叙利亚和埃及的人虽然不像在巴比伦的人那样好,但至少比归回的人好。现在我的问题是:“这四班人当中,你要加入那一班?”在巴比伦的人大多数是敬虔的、属灵的、可爱的,他们的聚集是高昂的,那里还有许多属灵大汉。你要加入他们,还是与归回耶路撒冷、光景很差的那一班人在一起?

今天真实的光景是:几乎没有基督徒注重立场,大多数人只注意光景如何。基督徒为什么喜欢加入某个特别的团体?因为在那里的人属灵,或是他们的聚会很好。但我们必须了解,立场比显出的情形重要得多。立场永远不会改变,但情况会变动。今天的聚会也许非常好,明天可能很差。我不是说,我们不应当注意我们的光景,但这不是首要的事,这不是主要的,乃是次要的。主要的是立场。如果我们看见召会是什么,一的恢复是什么,我们会首先注重立场,然后再留意光景。

我们喜欢改进我们的光景,但我们的负担乃是地位、立场。在巴比伦的以色列人也许相当属灵,他们中间也许有杰出的教师,正确又丰富的阐释律法,并且供应话语。但是,不论他们多属灵,他们对主话的认识有多少,他们的举止行为多合宜,他们并不是一,他们没有重建圣殿。他们不是成就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立场。他们也许有能力和才干,但他们还是没有立场。因此,他们不能重建圣殿。神在这地上的心意主要不是要祂子民属灵,祂主要的心意乃是重建祂的家。

历史告诉我们,以色列人被掳归回、建造圣殿后不久,基督就第一次来了。祂是藉着大卫家的一个后裔,生在伯利恒。不论在巴比伦的人多属灵,他们都没有正当的立场,使基督可以藉着他们而生。基督生在伯利恒,是从归回之人的一个后裔生的。只有归回的人,站在正当的立场上,才能成就神的定旨来重建圣殿,并且将基督带到这地上。如果有人走地方召会的路,成为主恢复的一部分,只是因为聚会好,我怕他有一天会离开,因为聚会的情形是会变动的。也许今天晴空万里,明天就云雾弥漫,第三天狂风暴雨,他就被吓跑了。但是如果他清楚立场,就不会在意多变的天气。

摘要的话

我鼓励你们把这一切事都带到主面前去祷告。你真看见召会了吗?你真看见什么是一的恢复吗?在已过的年日,我们经过了各种苦难、逼迫、攻击、批评,都不是来自外邦世界,主要是来自一些基督教人士。靠着主的怜悯,我们从来没有动摇。我们越受攻击,我们越稳固。主已经得胜。

我们这些已经被带回“耶路撒冷”的人,必须清楚我们在作什么,我们站在什么地位上。我们的光景,今天也许很荣耀,明天也许很可怜。不要因此感到困扰,第三天也许又非常好。但是我们需要站得平衡。我们如果不平衡,就会造成难处,使我们失去冲击力,甚至让仇敌得着地位。只要我们站在正确的立场上,一切都平衡得合式,我们就会在这里,直到主回来。没有什么能超越这条路,或超越这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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