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二册

《照着基督身体的属天异象实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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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守那灵的一并达到信仰上的一

读经:以弗所书四章一至七节,十一至十六节,罗马书十四章一至八节。

保守那灵的一乃是配得过神呼召之行事为人的首要之事

以弗所四章一至三节说,“所以我这在主里的囚犯劝你们,行事为人要与你们所蒙的呼召相配,凡事卑微、温柔、恒忍,在爱里彼此担就,以和平的联索,竭力保守那灵的一。”我们的行事为人和生活要配得过神的呼召,首要之事就是我们必须竭力保守那灵的一。然而,一乃是被今日许多基督徒所忽略的主要项目之一。许多人认为,不可能有在正确立场上召会的一。这是仇敌撒但的谎计。因着神是为了基督身体的生活而呼召我们,所以使徒保罗说到,一乃是配得过神呼召之行事为人的首要之事。

那灵的一就是那灵自己。因着我们都得着那灵且在那灵里是一,所以我们需要竭力保守那灵的一。三节不是说我们必须取得那灵的一;“保守”指明我们已经得着了。现今为要保守这一,我们行事为人需要卑微、温柔、恒忍,在爱里彼此担就。在这爱里,我们有和平;这和平不仅联结我们,也将我们结合在一起。

我们的一的七个因素,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

四至六节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正如你们蒙召,也是在一个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这段经文说到七个“一”。没有两位神,两位主,两位灵,或两个身体;相反的,乃是一位神在一位主里,这一位主就是一位灵,这一位灵是在一个身体里,这身体包括了我们众人。神、主、那灵、和身体乃是四而一。此外,藉着一信,我们进入一个身体里;藉着一浸,我们出到旧造、旧背景、旧关联、旧联结、和旧关系之外。要脱离并被分别出来,最好的路就是藉着受浸被埋葬(罗六3~4)。我们一旦被埋葬了,就无须被分别;因为我们已经被分别出来了。过红海预表受浸,将以色列人真正的从埃及和一切老旧事物中分别出来(林前十1~2)。在以弗所四章所论到的一信和一浸之后,还有要来的事,就是主回来接我们进入荣耀;这就是一个盼望。这四个人位(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位神与父)和三个项目(一个盼望、一信、一浸)构成了召会的一,就是三一神与相信之人的相调、调和。这七个“一”足以使我们成为一。

我们若接受上述所有的人位和项目,并拒绝其他的一切,我们在成为一的事上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七节说,“但恩典赐给我们各人,是照着基督恩赐的度量。”十一节说,“祂所赐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传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师。”七节开头的“但”指明对比:四至六节提到的人位和项目都是一,但七至十一节所说的恩赐乃是不同的。然而,一切的恩赐都只有一个目的、标的、目标,就是十二节所说的:“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都是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传福音者不仅仅只为着传福音,教师也不仅仅只为着教训道理;他们都是为着成全圣徒,好建造基督的身体。

藉着在一切事上长到元首里面,达到信仰上的一

十三节提及达到三件事:“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达到了长成的人,达到了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在三节,我们保守那灵的一;在十三节,我们达到信仰上的一。十四节接着说,“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为波浪漂来漂去,并为一切教训之风所摇荡,这教训是在于人的欺骗手法,在于将人引入错谬系统的诡诈作为。”这些风并非异端之风,乃是将人吹离元首和身体的教训之风。十五至十六节总结说,“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本于祂,全身藉着每一丰富供应的节,并藉着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联络在一起,并结合在一起,便叫身体渐渐长大,以致在爱里把自己建造起来。”

以弗所四章说到那灵的一、信仰上的一、教训之风、以及持守真实。我们因着得救,那灵在我们里面就是我们的一,但得救之后,许多教训就进来;我们作基督徒越久,所收集的教训就越多。这样来看,与一个初信者相处有时还容易些,因为初信者比较单纯。多年的基督徒可能有许多老旧的道理,诸如长老会、浸信会、循理会、路德会、圣公会的道理,或是许多由弟兄会所分裂出来之团体的道理。我们所收集的众多道理引发不同的意见,而意见又造成分裂。将我们的注意力由那灵的一转向不同的道理,乃是一切宗派、公会、和分裂的源头。

持守更多的道理并不证明我们更成熟;实际上这可能证明我们是幼稚的。我们可将道理比作玩具。孩童喜欢玩玩具,但他长到某个年纪之后,就不该再需要玩具了。我们越成熟,越会将我们道理的“玩具”抛在脑后。这就是为什么这一段圣经说到我们需要长大成熟,达到长成的人。我们越在一切事上长到元首里,就越达到信仰上的一。

这里所说的一并非道理上的一,而是信仰上的一。犹大书三节说,“亲爱的,我尽心竭力要写信给你们,论到我们共享之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我们乃是为信仰,而非为道理争辩。在新约里,“信”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是主观的信,就是我们相信的行为;第二种是客观的信,指我们所相信的事物(提前三9,四1,6,五8,六10,12,提后三8,多一13)。提前一章十九节说,“持守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这些,就在信仰上犹如船破。”本节的“信心”是主观的,但“信仰”在原文里有指定冠词,是客观的。保罗在一生末了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赛程我已经跑尽了,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持守信仰乃是持守神整个新约的经纶——关于基督作神的具体化身和神的奥秘(西二9,2),以及召会作基督的身体和基督的奥秘(弗三4~6)的信仰。信仰上的一并非我们相信之行为的一,而是我们所相信之事物的一。

相信某事不仅是信它的存在。我们或许信基督的存在,但若要得救,我们就必须相信这位基督。根据圣经,我们所必须相信的乃是基督的身位和祂救赎的工作。这些是我们信仰的项目。相信基督的身位,意即相信基督就是神成为肉体,成了一个人,作我们的救主;相信基督的工作,意即相信祂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从死人中复活,为要作我们的生命,且升到天上。我们若相信这两项,我们就得救了,成了基督身体的肢体;但假使我们不相信,我们就是失丧的。这两项以外的一切,无论有多好、多合理、多基要、多合乎圣经,都只不过是道理而已;这些并非信仰的项目。我们是否相信这其他的项目,并不影响我们的救恩。相信水浸、说方言、蒙头、洗脚、关于圣别的教训、安息日、七日的第一日、吃荤或吃素等并不是救恩中的事。救恩只与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有关。我们越长大,越不会在意纯粹的道理,也越会达到信仰上的一。至终,当我们长成时,就不再持守纯粹的道理,而会有信仰上的一。

以包容的态度接纳信徒

我们关于一的难处与基督的身位和工作无关。假使有人在这些项目上持守错误的教训,我们当然不会视他为我们的弟兄。然而,我们也许会因纯粹的道理而产生许多难处。我们都必须学习,不要持守这些不同的教训。罗马十四章一至三节说,“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是为判断所争论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神接纳吃百物的人,也接纳只吃蔬菜的人,意思就是这两种人都已经得救了。因此,我们也必须接纳他们。

四至八节继续说,“你是谁,竟审判别人的家仆?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向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向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使徒保罗知道,在恩典时代,无须在意饮食和守日的不同实行;然而,他并没有以坚持的方式教导这事。他对于吃素、吃荤、守日、或不守日的人采取非常宽大的态度;他只教导他们要向着主作这些事,不要批评、揽扰、反对、或强迫别人。今天若有人这样教导,他可能会被定罪是违反真理。然而,我们赞美主,这乃是保罗带着超越一切的异象、启示和教训而写的。我们众人都必须有这种态度。

需要有包容的态度以保守一的例证

几年前,洛杉矶几个团体的弟兄们提议我们与他们在一里一同聚集。那时,我说,“来在一起是好的,但我们必须清楚,要实化这一,我们必须放弃自己的背景和特殊的教训与实行。”我们很高兴看见他们都同意这点。从一九六三年三月三日开始,这些来自不同背景,包括某些来自五旬节运动和弟兄会的团体聚集在一起。起初,一切真是美好;然而,当第二个主日,我远在纽约的时候,一些消极的事开始浮现。某些来自灵恩派背景的人开始坚持在聚会中说方言,而某些来自弟兄会的人坚持一些别的事。这时,弟兄们要求我回来,说他们无法应付这局面。

我回来时,来自弟兄会背景的人说,“李弟兄,我们代表了百分之八十的会众,那些说方言的人只有百分之二十。我们必须弄清楚,否则我们就不来聚会了。”因此,我告诉那些说方言的人:“弟兄们,我不反对任何出于主的恩赐或表显,然而,我盼望让你们知道,目前有百分之八十的会众不赞成你们。你们需要顾到他们的感觉。你们若坚持要说方言,他们就不来了,只有你们会留下。这样,我们聚在一起就不再是真正实行召会生活。”但有人坚称说方言不只是圣经中超自然的恩赐,也是主恢复在这末后日子里最大的项目。

不仅如此,问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开始坚持在会中摇铃鼓。从弟兄会来的弟兄们又无法随同他们,要求我作点什么以帮助这情况。在主面前,我可以发自深处、真诚的说,我对于弹奏乐器的态度是包容的。一面,弟兄会背景的人应该说,“赞美主!我们不喜欢摇铃鼓,但你们若坚持要摇,我们也可以随同你们。”另一面,没有人该将什么强加在别人身上;这么作会把别人赶走。在神的眼中,摇铃鼓和弹钢琴并没有什么差异;这只是文化上的不同。不过,我虽然对坚持摇铃鼓的人说,他们若不顾到别人的感觉,许多人就不来聚会了,之后仍无法调解。摇的人坚持摇,反对的人坚持反对。我们必须学习采取使徒保罗在罗马十四章的态度。我们若不持守某种实行,就不该反对那样实行的人;我们若持守某种实行,也不该强加于别人身上。最终,因着这些不同团体的信徒无法按照保罗在罗马十四章所采取的宽大态度来实行身体生活,他们就无法在一里一同聚集。

顾到基督身体的异象并顾到基督作我们里面的恩典

保守一的路乃是有包容性,既不反对也不强制任何事。一地的召会也许以某种方式施浸,但另一地的召会可能以不同的方式施浸。一个召会或许在擘饼聚会时只用一个杯,但另一个召会也许是用许多小杯;一个用葡萄酒,另一个用葡萄汁。这些只不过是少数例子,但有许多类似的项目。从一地召会到另一地召会的人,只该随同当地召会的人。这需要诸多恩典。我们若看见基督身体的异象,并且里面有恩典,这一切次要的项目对我们而言就不算什么。虽然我参加过洛杉矶的擘饼聚会多次,却从未在意我们是用葡萄汁或葡萄酒,我并不将注意力放在这些事上。如果我们认识主在生命和灵里的路,也看见什么是基督的身体,这样,受浸的方式、杯的内容、饼的形状就不会影响我们。我们顾到的是基督身体的异象,以及基督作我们里面的恩典,而不是这一切其他的事。

问答

问:当我们访问一处已经建立起来的召会,我们该服从他们所采取的方式。然而,当一个召会初次兴起,信徒也是来自不同的背景,我们该怎样决定实行上的事?既然多数信徒和少数信徒都不该坚持任何事,那谁应该服谁?

答:我们若看见异象,有基督作我们里面的恩典,实行某种特定的作法就很容易。人若偏好点水施浸,我们可以说,“按照我对圣经的认识,水浸才是适当的,但请你将这事带到主面前。”然后他若仍偏好点水,我们该让他去作。这是正确的态度。我们若都在主面前学习正确的功课,就不会有谁该服谁的问题。假使发生了谁该服谁的难处,就指明我们缺少恩典。若有人坚持某事,我们该让他们去作;但我们若真的看见了身体的异象并有恩典,就不会坚持任何事。

若弟兄们在一处地方已经开始召会生活,并有某种特殊的实行,我们不该去调整他们;这么作会造成分裂。我们不应当到一个地方去,盼望那里的人接受我们的意见。假使一个地方有一百位圣徒,其中二十位接受了我们的意见,八十位不接受,我们就是开了混乱的门。这样,别人也会带着其他的意见来到这里。这是我们必须学习的功课。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我在美国已过这些年间,无论到何处,从未调整别人,或题出改变的建议。反之,我总是随同别人所作的。这是因为我领悟,坚持改变会造成难处。

若有人坚持点水施浸,而当地召会不同意他,他可能会兴起一个新的聚集,实行他的作法;如此一来,那些赞同他的人只会与他的团体交通。这样,无论那个团体怎样宣告自己的聚集是在那城里一的正确立场上,都是分裂,因为他们聚集的立场不包括实行水浸的人。然后,一个实行点水施浸的召会也许在第二个城市被兴起,在头一个城市里实行点水施浸的人就只会与第二个城市里实行点水施浸的人交通,实行水浸的人只会与实行水浸的人交通。至终,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召会,一个是“水浸召会”,一个是“点水召会”。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地方召会。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小事。我们都必须学习功课,不坚持任何事。有所坚持乃是分裂的源头。我们可以有建议,但我们若感觉到问题,就应当立即收回我们的建议。否则,我们可能无意间,不知不觉就制造了分裂。我们在这事上若没有包容性,就不可能走主恢复的道路,至终我们也可能制造出另一个公会。因此,我们众人都必须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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